
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贸办(科)、石浦经发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科: 根据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4〕3号)文件精神,我们对列入市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的项目给予奖励,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需要进一步明确,因此补充规定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列入当年市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 2、试产项目当年销售达到预计产出的30%以上,若当年未能产生销售,则在第二年销售达到要求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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