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鄞州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意见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好地支持我区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国内外资本、优质项目、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向我区聚集,推进我区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功能定位
鄞州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由区政府主导设立的政策性基金。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分类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应体现以下功能定位:
(一)政策性:产业基金要充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向我区智慧型创新型产业,并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合作,推进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等国家限制行业。
(二)引导性:政府财政资金设立产业基金,并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专业投资机构以及大中型企业合作,共同发起设立多种形式的子基金,或通过增资方式参与现有的产业子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放大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更好推动我区实体经济发展。
二、资金来源和规模
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首期规模5亿元,以后原则上每年财政投入3亿元,实现滚动发展,初定3年。
三、运行机制和部门职责
(一)运行机制
1.成立产业基金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金融和工业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投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税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作为产业基金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产业基金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
2.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由投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投资评审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社会专家共同组成,负责投资方案的评审。行业协会及社会专家由投资项目推进单位负责邀请。
3.产业基金以基金池方式进行运作,基金池设在鄞州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产投公司由区国资出资,区金融办负责设立,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具体履行对外投资职责,按《公司法》规定要求建立董事、监事制度,设日常经营机构,日常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前期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根据预算、金融和财务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基金运作与管理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市、区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决定基金的资金筹集计划,审议基金年度工作报告,监督基金投资进度和投资质量,批复基金管理重大事项,审议决策投资计划及方案,为基金运作提供必要支持,协调基金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区财政局(国资办)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产业基金发展运行的重大决策,筹集落实产业基金的资金,配合审核投资方案,对基金进行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价。
区金融办主要职责:负责设立及监管产投公司,制定或修改相关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投资方案评审,牵头拟定投资实施细则,会同区财政局(国资办)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提出产业基金的投资原则和投资方向;参与制定或修改相关基金管理办法;提出各自行业投资方案,拟定投资实施细则。
基金监管部门主要职责:区金融办、区国资办、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基金的设立与运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监督。
产投公司主要职责:产投公司作为基金法人,由区金融办主管,具体履行对外股权投资职责,负责对产业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负责审核办理出资手续;全程跟踪投资项目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资金和财务风险,如投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和偏离政策导向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按协议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投资范围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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