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小升规”工作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形象,宣传推广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业之星”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典型案例组织推荐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之星”企业推荐条件
(一)成立时间:企业注册成立至今时间在10年以内。
(二)企业范围:2016年度“小升规”企业,原则上要求是公司制企业。
(三)产业要求: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求,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时尚、节能环保等八大万亿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确定的11个重点发展产业的“小升规”企业择优推荐。
(四)成长性要求:企业具有高成长性,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超过15%,利税增幅超过15%,销售利润率大于5%。
(五)创新性要求:一般要求是创新型小微企业,在产品、技术、工艺、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上有一定创新。
(六)其他要求。推荐企业必须信用良好,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产品监督抽样合格,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拖欠工资等现象,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综合评价D类企业、“四无”企业和“低小散”问题企业不予推荐。
二、“创业之星”企业推荐表填写要求
(一)填写内容准确、真实、完整。
(二)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创业时间、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及员工、主要产品和服务、市场销售情况、产品技术和专利情况、所属行业等。创业者(企业主)基本情况,经营发展理念,企业创业历程及成长发展过程,企业上规升级的做法及其经验,今后发展方向和展望等。
(三)文字篇幅在1000字左右。
三、“小升规”典型企业推荐要求
(一)企业范围。2013-2016年度的“小升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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