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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06-20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一圈三中心”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引领发展”的要求,全力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战略引领产业,重点构建完善产业新体系、互搭共建新载体、引进培养新人才、谋划建设新项目、培育提升新主体、优化拓展新空间、鼓励支持新业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实现产业高新化,为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前瞻布局、精准聚焦。面向全球科技前沿,准确把握新兴产业、科学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发展动态,前瞻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立足宁波现实基础和资源禀赋,精准聚焦特色领域。


  创新驱动、创业带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开放式创新,切实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对公共创新的支撑能力;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创业企业。


  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市场需求明确发展重点;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业—成长—壮大”的内生增长机制,建立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企业集群。


  产业集聚、绿色生态。加快专业载体建设,打造若干特色专业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化集聚水平;强化资源集约利用,发展生态型、低碳型、循环型产业,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开放合作、区域协同。链接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国际资本等高端创新资源,鼓励企业、行业机构走出去,加强与“一带一路”、长三角等区域产业协作;优化产业资源配置,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发展动力持续增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业环境日益完善,基本形成主体活跃、要素丰富、机制灵活、环境优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系统,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全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显著提升,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产值、增加值和企业数量实现倍增,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产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累计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企业2000家,带动服务、研发、设计等新兴企业数量实现快速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完善新体系


  全力聚焦三大战略引领产业,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一批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型生产性服务业,构建“311”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体系。


  1.全力聚焦三大战略引领产业。发挥本地产业优势,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全力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战略引领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以先进碳材料、高性能磁性材料等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竞争优势,做大做强以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为代表的高端装备产业和以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打造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大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千亿级产业集群。到“十三五”末,新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产业成为千亿级产业,把宁波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新材料创新基地、国内重要的高端装备产业基地和全国有影响力的信息经济发展试验区。


  2.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海洋高技术、创意设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一批本地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细分领域,重点培育智能电网、节能服务、通用航空、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海洋生物制品、工业设计等细分产业,形成若干个全国有影响力的细分产业链。同时,抓住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的机遇,推动增材制造、车联网、可穿戴设备、云制造、数字医疗、众包、云设计等一批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业态发展。


  3.加快发展一批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以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以及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等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生产性服务业。


  (二)着力互搭共建新载体


  完善创新孵化系统,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健全公共创新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各类创新活动,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和潜能。


  1.完善创新孵化系统。支持企业、社会机构创建创新工厂、创客空间等众创空间,构建由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专业园)组成的孵化系统,形成从创新到创业再到产业化的完整支持路径,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2.强化协同创新。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创建研发机构,鼓励引导战略性新兴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或创新联盟,形成优势企业主导、产学研协同的利益共同体,以委托研发、合作研发、联合搭建创新平台等方式开展创新活动,并选择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


  3.打造公共创新平台。支持各区县(市)、开发园区联合国内外知名的科研院所、重点高校等在我市共建研究院所、科研院所或其他专业机构,打造集研发、孵化、产业化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公共创新平台,对促进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给予市级“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支持。


  4.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建设一批检验检测、产品认证、知识产权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宁波科技大市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5.鼓励开展各类创新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各类创业大赛、创客大赛和创业路演、论坛、沙龙和讲堂等活动,为创业创新者提供平台。


  (三)着力引进培育新人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更大力度集聚“高精尖缺”人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实施“3315计划”“泛3315计划”“海外工程师”等引才计划,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2.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实施“技能宁波”三年行动计划,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加快打造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能大师。


  3.提升人才引育市场化水平。探索建立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基金,拓展人力资源企业融资、投资及投后服务,打造“人力资源+资本+互联网”的全生态链创投企业,鼓励投资机构“以投代招”引进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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