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质检总局已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行政审批。为保护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全和健康,规范进口秩序,现将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备案管理
(一)检验检疫机构在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时,备注栏内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应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授权或许可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产品的预检验报告。”
二、关于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现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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