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金融办经信局,相关保险机构:
鄞州区、海曙区先后于2016年2017年试点开展政策性小微企业以产统合保险(以下简称“小微企业财产险)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起多层次普惠性的小微企业风管理体系。为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受惠于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进一步培育小微企业的保险意识,提升小微企业的防灾减灾能力,深化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根据《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统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6〕89号)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推广实施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分散化解风脸,提升保障能力。长期以来,小微企业经营面临着保险意识不强、保障覆盖面低、抵御风险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进而制约其融资能力和发展能力的提升。小微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分散化解小微企业风
险,解决其后顾之优,促进其良性快速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同时,小微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借助政策引导,平衡供需矛盾。小徽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发挥财政杠杆和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小微全业与保险机构之间的保险供需矛盾,投升小微企业的保险意识,提高保险机构的承保积极性,同时,保险机构通过开展小徽企业财产保险业务,不断积累小傲企业风险数据,为小做全业财产保险后续市场化、商业化发展提供经验和样本。
(三)整合各方资源,构筑全面保障。小徽企业财产保险有助于整合与协同政府产业政策和保险资源,有利于构建政府补贴基本保障和企业自主购买商业保障有机结合的保险保障体系,既体现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关爱,增强小微企业精准扶持力度,又树立健康良性的产业发展导向,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投保企业
根据当地产业政策导向,结合区域实际和产业现状,选取部分成长性较高、创新能力较强、行业前景较好、金融服务需求较大的小微工业企业先行试点,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再逐渐扩大到面上小微企业。
(二)投保模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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