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十三五”时期余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十二五”以来,我市贯彻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方针,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业现代化评价位列全省第三位,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位居全省第九,进入城乡融合发展新阶段。当前,我市“三农”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按照中央、省、宁波有关决策部署和《余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特制定“十三五”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三农”持续健康发展。
一、“十三五”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牢牢把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方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增优势、补短板、促均衡、惠民生,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想方设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促进城乡布局更加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乡土特色风貌更加彰显、乡村新型业态更加丰富、农村居民生活更加殷实、乡村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余姚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是:农业发展水平、农村建设水平、生态文明水平、农民生活水平继续保持在全国全省前列,基本形成具有余姚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农业更强。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农业平台载体建设不断加强,“互联网+”和现代农业发展更加紧密,高效、生态农业有新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加有效,全面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到2020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稳定在2%左右,农业增加值达到48亿元以上。土地流转率达到60%、规模经营率达到70%,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00家、50家、125家。
——农村更美。积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小城镇集聚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等进一步强化,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合格村标准,1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乡镇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4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应治理村全覆盖。
——农民更富。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进一步巩固,财产性收入快速增加,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农业劳动力比重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高增速,年均增速稳定在10%左右。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68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1.8:1以内。四明山区域农民人均收入达到 25700元以上。
——体制更活。“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制度、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户籍制度等改革等进一步深化,涉农领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城乡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基本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得分达到95分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农业增效、发展转型,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1.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坚持市场导向与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相结合、产业调整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努力形成“一环两翼两区”的农业空间布局结构。坚持把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和现代农业“两区”建设有机结合,打造一批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主体间利益联结紧密、辐射带动能力强和市场综合竞争能力较强的农业全产业链条,形成“一产接二连三”的互动型、融合型发展模式,打造“第六产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山水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特色区块(民宿)和精品线路。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提升淘宝网“特色中国余姚馆”运营水平,积极构建网络销售体系和线下农产品储运、配送体系,培育一批地方农产品配送企业。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基于物联网应用、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农业精准生产滨海现代农业先导区。
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推进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倾斜,加快改善道路、沟渠、耕地质量等条件,不断增加标准农田一等田的比重,提高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万亩、产量22万吨以上。推进农田农村水利配套建设,继续开展山塘水库治理、河道专项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喷滴灌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积极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落实农机购置、作业、保险等补贴,加大农机应用技术推广、农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余姚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农业机械作业水平和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发展设施农林牧渔业,推进农业装备设施向智能化、一体化、工厂化发展。
3.改善农业生态系统,促进生产环境安全绿色。坚持农业“清洁”生产,推进园区绿色化改造,启动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三基本两控减”,到2020年全面建成病死动物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建立和完善废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与农膜收集处理体系,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创新农作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家庭农场培育试点。积极探索土地休耕轮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强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实施花木走出去和“退花还林、退耕还林”步伐。稳定巩固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推进农业节能减排,推广精量播种、配方施肥技术,加大有机肥和生物农药生产推广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土壤修复工程,强化对土壤污染的环境监测,加强对污染土壤的风险评估、环境评估和污染修复。
4.强化技术服务集成,推进生产过程全程可控。增强公益性服务组织功能,扶持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推广农产品产地证明和标识卡,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制。围绕农业新品种改良改性、农产品保存保鲜和深精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御和安全种植等,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科技项目攻关,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鼓励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提升茶叶、竹笋、杨梅等产业,壮大榨菜、蓝莓和创汇蔬菜等特色精品农业,创建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各类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农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管理上的应用,打造“智慧农业”。创建成为气象灾害减灾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县”。
5.创新农业保险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多种风险。把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的重要手段,加大保费补贴投入,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将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机具、管理用房、从业者人身意外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补贴、政策性农业金融、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的联动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多档次、高保障保险产品,探索开展农产品产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试点。稳步发展农村互助合作社保险。
(二)围绕农村增美、居住转优,促进品质提升全域化
1.优化美丽乡村全域规划。坚持新型城镇化引领,优化农村布局,引导农村集聚建设,以空间结构调整带动人口结构优化和资源均衡配置。结合新一轮市域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完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示范专项规划、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和市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和建设项目统筹。按照“顺应自然、尊重历史、突出乡土、体现文化、优化布局”的要求,精心编制村庄规划,提升农村形态面貌和建设品位,推进全市规划保留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
2.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按照“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以及有“一个规划、一个主题、一条干线、一批美村、一链产业”的“五有”标准,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串点成线、连片成面,重点打造“诗意湖山,记忆古镇”“多彩四明浒溪线”“十里梅乡”“浙东小九寨”和“滨海明珠”等美丽乡村风景线。加强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大力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美丽乡村领头羊,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到2020年全市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宁波市美丽乡村合格村标准,1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乡镇创建为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
3.推进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围绕把四明山区域打造成为宁波乃至全省领先的生态保护示范区、休闲旅游集聚区、绿色经济先行区、美丽乡村展示区和老区小康样板区“五区”目标,积极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人口“内聚外迁”、村庄整治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完善、信息网络建设、民居民宿建设、文化旅游发展、传统产业改造等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生态项目的实施,加强区域生态治理修复,强化水源地保护,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提高生态环境品质,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提升四明山区域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平。到2020年,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73% ,村庄整治提升基本实现全覆盖,完成内聚外迁2000户,区域游客接待量达到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35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700元以上,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4.开展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以“治乱、改旧、提质”为抓手,优化农村住房布局,深化“三改一拆”、农村“一户多宅”清理和村庄梳理式改造,实施沿路沿线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和特色建筑修复,因地制宜推进浙派民居改造,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十三五”时期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个。全面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促进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活态传承和活态发展,传承一批具有余姚乡村特色的“慈文化”“善文化”“孝文化””等活态文化,努力把历史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魅力乡村。
5.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深入开展“清三河”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护体系,实施河湖库塘清污(淤)五年行动,继续实施断头河打通工程,大力推进河道清淤和生态河道综合整治。到2020年,完成40个村级水环境整治(其中宁波级20个),打造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河道。以“四无一机制”为总要求,以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乱扔”治理,洁净农村环境,整体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健全“一把扫帚统管城乡”属地环卫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不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机制。以“洁、序、美”为标准,深入推进全民共建“美丽家园”。深化森林村庄建设,美化彩化村庄。到 2020 年,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55万亩以上。
(三)围绕农民增收、要素转换,推进农村产权资本化
1.积极推进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各类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换)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居民用益物权。在稳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和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确权确地或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扫尾和完善。结合不动产登记,开展新一轮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所有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换)证,研究出台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完善农村宅基地权属、管理信息库。有序开展集体养殖水面(河塘、海淡水养殖池塘等)确权登记颁证。经流入主体申请,给予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证和森林资源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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