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
为加强对我市科技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监督组织。
在局党组领导下,成立科技经费使用管理监督小组。组长由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局监察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主组成,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督的主要内容。
各类本市级项目立项、上级项目推荐 (包括企业、机构认定、科技奖励等,下同)和经费补助奖励前的核查及项目评审、验收环节的公正公平性;工作程序“公开—核查—联审(评审)—决策”的规范性;职能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重点监督以下三个环节:
(一)项目申报环节:主要监督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间是否公开。申报通知是否都在余姚科技信息网、《余姚日报》“科技之窗”及时公开,是否通过余姚电子政务网及时发送信息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
(二)项目立项环节:主要监督立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进行推荐,经费补助奖励核实是否实事求是,科室联审制度是否执行、决策会议程序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是否按政务公开要求进行公开。
(三)项目评审验收环节:主要监督项目评审、验收活动的组织者、专家及项目的承担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是否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家评审制度和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问责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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