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5〕117号)要求,结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及本年度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4日
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5〕117号)要求,结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及本年度工作部署,现制定2015年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底线思维的理念,着重抓好“三个体系”和“一个能力”建设,集中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稳步有效推进全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
违”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建管科、审批科、市政科、城发科、公建中心、市质安监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并设立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举报电话:62714148。
三、重点内容
各相关单位要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要求,严格依照建筑施工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切实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重点集中打击和整治以下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违法发包行为的、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单位存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安全隐患排查等制度的;未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未制定建筑起重机械(提升设备)管理制度并未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的;未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不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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