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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3月31

 


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不可逾越的红线,完善制度,科技兴安,强化责任,严格监管,促进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业主负责、企业自控、职工参与、社会监理、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三、主要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尤其是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通知》(甬建发〔2014〕236号)文件要求,加强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能,组织、督促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等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确保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的防控,加大三违现象的治理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切实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着重加强企业对项目、项目部对劳务队伍或班组的安全管理,构建项目部与各劳务队伍、班组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承担体系。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1、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的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及时发出安全警示,实施警告。进一步加强现场、市场两场联动,市质安监站要及时将日常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录入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信用等级与现场情况相挂钩,提高监督执法严肃性。

  2、是强化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动态监管。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报请宁波市住建委暂扣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收回“三类人员”相关资格证书。

  3、是强化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惩戒力度,形成政府监督的高压态势。每季度结合各类专项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下达停工整改并进行通报,对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重点监管和行政处罚。

  4、是继续探索重大危险源和关键环节风险评估制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09〕162号)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实施。研究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现场考评制度,有效解决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两层皮”现象。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施工企业制定完善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每月组织施工、监理、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等责任主体对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备案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做到“五落实”,即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2、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重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和强化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市质安监站要探索聘请第三方专家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的新型监督模式。同时要着力规范高大支模架现场搭设,加大脚手架、深基坑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把重点环节质量安全关。

  3、强化对非法违法建设工程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大对非法违法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在非法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将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本地企业将取消创优评奖的资格,两年之内不予出具外出施工证明,外地企业一律取消备案资格;二是完善非法建设项目案件移交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工程,及时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4、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规范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加强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装置的推广使用,强化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的管理;强化对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道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确保作业人员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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