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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朗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2013年10月12日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中层干部

  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实现干部队伍的优化组合,确保文体系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区委办〔2012〕110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余杭区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余政办〔2012〕337号)、区编委《关于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市场行

  政执法大队(杭州市余杭区文物监察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余编〔2012〕50号)、区编委《关于清理规范区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余编[2007]95号)的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同意,决定在局系统内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通过竞争上岗,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体干部队伍,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幸福和谐新余杭”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冯玉宝同志任组长,楼建琴同志任副组长,胡德高、朱延风、王金莲、戴园丽、丁培林等同志为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下设竞争上岗办公室,楼建琴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岗位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本次拟推出中层岗位52个,其中中层正职岗位23个、中层副职岗位29个(不含局属党支部、局工会、局团委、局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本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和文体系统干部交流调整工作相结合,具体任职岗位按照人岗相适、多岗锻炼的要求调整确定。竞争职位包括区文广新局(体育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正、副职职位(见附件1)。

  四、竞岗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

  (二)报名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依法行政能力,平时工作实绩较好,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称职”或“合格”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竞争中层正职岗位的,应具备2年以上机关中层副职、事业副职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主任科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现任中层正职平级竞岗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竞争中层副职岗位的,要求现机关事业在职工作人员并具备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副主任科员、管理八级普通职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现任中层副职平级竞岗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8.年龄50周岁(1963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及以上人员不再担任局中层正、副职领导职务,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职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9.任同一中层职位满6年,或同一科室(岗位)内任中层正、副职累计满10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交流;

  10.竞争局组织人事科中层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

  11.特别优秀的或者特殊专业岗位需要的,可破格提拔,应参照《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任职;

  12.竞争提任职位的不能有《杭州市余杭区中层干部管理

  办法(试行)》(区委办〔2012〕110号)文件中第五条之规定的情形。

  本次竞争上岗任职时间、工作经历时间均计算至2013年10月31日。

  五、程序及方法

  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通过宣传发动、公开报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报批和公示、发文公布等方法步骤进行。

  1.拟定和公布方案。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中层岗位职数和工作需要制定中层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推出的科级领导职数报区编委办审核,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公布竞岗方案、竞岗职位(不确定具体岗位,统一竞岗后根据人选情况调配到岗)。组织召开竞岗动员大会;

  2.公开报名。动员会后组织公开报名,公开报名以个人自荐为主,也可由科室(单位)推荐,但须经本人同意,报名者须填报《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2),报名志愿必须填写中层正职或是副职,第一和第二两个职位的志愿,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决定。各科室(单位)推荐报名竞争上岗的可由单位汇总上报局竞争上岗办公室;

  3.民主推荐。在全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中进行群众推荐。召开由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会议,根据局党委推出的中层正、副职位,在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中进行民主推荐,推荐情况作为竞争上岗人员群众基础的重要内容;

  4.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办公室按照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竞争上岗候选人初步人选,局党委审定;局党委根据竞争上岗候选人报名情况综合研究,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竞争上岗人员的竞争岗位;

  5.竞岗演讲。分两个层次进行,先正职后副职。演讲主要围绕所报第一志愿职位的工作,介绍自我,提出工作思路和设想,做到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简明扼要。时间每人5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评委对竞岗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政治理论、业务水平、专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当场评分。评委对每个演讲者打分,计算出平均分,作为任用依据之一;

  6.民主测评。对符合条件的竞争上岗者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分“好(优秀)”、“较好(称职)”、“一般(基本称职)”、“差(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评价百分制得分=〔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60〕÷总有效得票数。“差(不称职)”不计分;

  7.组织考察。竞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岗者的竞职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成绩(各占50%),适当考虑职位需要、竞岗者资历及近年来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所获奖励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量化,结合民主推荐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专门人员具体实施,对竞争上岗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综合分析比较,择优确定各岗位候选人,报局党委审定后作为建议人选;

  8.讨论决定。竞岗领导小组提出任用方案,局党委根据竞岗成绩和民主推荐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工作需要确定拟任人选。局党委根据竞岗情况和岗位需要进行统一调配,如设置的中层岗位无符合该岗位相应能力要求人选的,则该岗位暂时予以空缺;

  9.任前报批和公示。任用前向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上报拟任用方案;在局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党委发文任用,任免后报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备案;

  10.发文公布。中层干部任职期为三年,新任的副职中层干部试用期为6个月,任职年限从任职文件发布之日算起,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任用。

  六、时间安排

  整个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七、有关规定

  1.竞争上岗贯彻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对符合竞岗条件的现任中层干部,未经组织同意不参与竞争上岗、落聘者或由正职降为副职者,不保留原职级工资福利待遇;

  2.竞争上岗者在民主测评中得不到多数人公认的不列为任用对象;

  3.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与局机关公务员可相互竞岗,其他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与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公务员不得相互竞岗;

  4.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参加机关中层竞岗,同类型单位(拨款类型)人员可相互竞岗;

  5.群团组织负责人的选举时间和任用另行安排;

  6.局属各单位党内职务根据支部实际工作需要,按党内规定另行产生;

  7.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仍实行动态管理,一般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可进行调动和解聘。

  八、有关要求

  局系统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强、纪律要求严,要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努力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加强工作监督。坚持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制度,由局纪委全程监督,确保竞岗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严肃组织纪律。按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办事,规范整个竞岗工作和竞岗人员行为。严禁在竞岗过程中打招呼拉关系。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守保密规定。在公开竞岗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未经允许公开的事项。

  4.坚持回避制度。参加推荐的人员与竞岗对象属于回避范围的要主动回避;在组织考察中,考察组人员与考察对象也要进行公务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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