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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标准》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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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现将《余杭区交通运输局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考核(评)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标准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

  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标准

  被考核单位: 上报时间: 自查自评得分: 党政主要领导签名:

  上级考核得分: 考核时间:

  

类别

序号

责 任 内 容

分值

计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核(评)

得分

组织

领导

(4项)

8分

1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意见),部署有关工作

2

无工作计划的,扣1分;

无专门部署的,扣1分。

   

2

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2次以上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听取班子成员有关反腐倡廉工作汇报

2

每缺1次会议扣1分。

   

3

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底分别向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2

班子无报告的,扣1分;

个人无报告的,扣1分。

   

4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区交通运输局党委明确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余交党委[2013]30号),认真抓好配合落实

2

参与单位未完成配合任务的,每项扣1分。

   

 

  

  

类别

序号

责 任 内 容

分值

计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核(评)

得分

反腐

倡廉

宣传

教育

(4项)

15分

5

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规定等,每年不少于2次

2

学习缺少1次扣1分

   

6

开展“保持先进纯洁、打造勤廉交通”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教育月活动

6

未制定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计划)的扣1分;未开展读廉思廉活动的扣1分;未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教片的扣1分;未参加廉政现身说法教育的扣1分;未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扣1分;未开展“廉政家访”活动的扣1分。

   

7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5

根据本单位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情况,未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未参加廉政小品征集的,扣1分。

   

8

加强反腐倡廉对外舆论宣传和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2

在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含)以上网络媒体未刊播反腐倡廉方面的稿件扣2分。

   

监督

制约

(4项)

11分

9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点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

领导班子未坚持民主集中制或“三重一大”事项未进行集体研究的,每件(次)扣1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述德的,每人次扣0.5分;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行使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的,扣1分;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1分。

   

10

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违规和执行不力行为问责力度

3

因对上级或区交通运输局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而被实行问责或通报的,每件(次)扣2分。

   

类别

序号

责 任 内 容

分值

计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核(评)

得分

监督

制约

(4项)

11分

11

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局廉洁从政“六条禁令”

3

未开展“六条禁令”自查的,扣2分;对发现违反“六条禁令”行为不予处理的,每件(次)扣1分。

   

12

对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通报、新闻舆论披露的涉及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2

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每例扣2分。

   

源头

治理

(5项)

15分

13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4

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或经检查确认风险排查工作不合格的,扣1分;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或经检查确认制定措施不合格的,扣1分;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扣1分;未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工作,扣1分。

   

14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4

对专项治理和效能监察工作中自查整改或工作配合不到位的,每起扣2分;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配合不到位的,扣2分。

   

15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余杭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余杭区公路抢险应急及小额零星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招投标管理和小额工程管理。

2

不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对按规定应进而未进区招投标中心交易的,查实一起扣1分。

   

类别

序号

责 任 内 容

分值

计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核(评)

得分

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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