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组团、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人才兴区”战略,助推“产业余杭”、“创新强区”建设,经区经信局、区人才办、区财政局商量,决定开展2013年度余杭区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育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
1. 2010年(含)后被引进并在企业担任副总(含)以上职务的高管,可申报评审引进类高端经营管理人才。
2.2010年前已在企业,2010年(含)后通过培育提升到更高层次的管理岗位(需是企业总部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可申报评审培育类高端经营管理人才。
二、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1、引进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评审分A、B、C三类),应在本企业连续从事两年以上工作,并担任企业总部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在本企业计税年薪30万元以上(A:100万元以上、B:50万元以上、C:30万元以上);对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做出重要贡献(其中:2013年实现税收申报时可预估,评审时按年度入库实际计),A类人才引进须取得年度实现税收2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增幅在10%以上或帮助我区企业在沪深股市成功上市等实际效益,B类人才引进须取得年度实现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增幅在12%以上,C类人才引进须取得年度实现税收5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两年增幅在15%以上。
2、培育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在本企业计税年薪30万元以上,并帮助企业取得年度实现税收50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15%以上或推进企业在沪深股市成功上市和在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等方面有重要贡献。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登记。 引进、培育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的申报,应由申请人填报《余杭区引进培育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申报表》,附相关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经确认同意后,于2013年12月15日前报区经信局政策法规科(409室)进行申报登记(引进不满二年的人才可先填报进行预申报登记)。
2.部门初审。由区经信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引进和培育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申报人才学历、经历证明和主要经营业绩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具体内容进行初审,并根据今年的申报评审实际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可参加专家评审,须申报人本人到场答辩,由专家组择优提出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建议人选及相应等次。专家评审结果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社会公示。对拟入选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在《城乡导报》等媒体进行公示。
5.结果使用。公示结束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由区经信局与引进的高端经营管理人才签订相关服务承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
四、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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