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国有林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区森林消防工作年度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余杭区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和《杭州市余杭区森林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政府下达《责任书》的镇、街道以及相关管委会和国有林场。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森林火灾发生及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等五方面。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考核内容公开、考核程序公平、考核结果公正,确保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在全面考核各地落实《责任书》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森林火灾发生情况为重点考核内容。
3.坚持简便易行原则。将《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分别确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
四、考核程序
1.自查。各责任单位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工作目标,对辖区内完成森林消防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上报余杭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2.核查。1月初,区指挥部组织考核组,赴各地对上一年《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按考核成绩评选出年度森林防火建设先进奖;对在当年森林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各责任单位组织推荐,经区森林消防办审核后,报区森林消防指挥部批准进行表彰。
五、考核方法
考核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奖惩
年度《责任书》考核情况由区指挥部通报、奖励,考核结果直接与新农村建设、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考核挂钩。
附件:1.杭州市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评分表
2.2013年度森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附件1
余杭区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评分表
责任单位(盖章):
项目 | 分项 序号 | 标准分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一、 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首长负责制 8分 | 1 | 4 | 森林消防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与所辖有关村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的得4分;未列入年度目标管理或未签责任书的不得分。 | |
2 | 2 | 森林消防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行政村(林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旅游区等基层单位和相应的责任人,且建立责任人联系方式的得2分;未分解落实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 ||
3 | 2 | 健全完善森林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究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二、 森林消防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18分 | 4 | 10 | 森林消防经费列入同级公共财政预算能满足工作需要并逐年递增的得10分。每少10%扣减1分,扣完为止。 | |
5 | 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9026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