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钱江经济开发区塘南办事处、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管委会、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指挥部、超山风景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经营水平,鼓励农业企业和个人积极外拓发展空间,大力促进农产品对外流通,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2013〕28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区外农产品专卖店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区企业或个人在区外开设余杭农产品专卖店,销售余杭农产品,年交易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前述事项发生时间限定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凡已经申报并享受过区财政奖励的专卖店不得重复申报,每一申报主体当年限报5家。
二、申报材料
1.区外农产品专卖店营销奖励申报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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