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党组织:
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我街道第22个“党建月”活动,结合街道实际,现就2014年度“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组织和动员全街道各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立足本职,以实际行动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三改一拆”、“治水、治气、治堵、治废”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广泛开展“双争双评”活动,大力表彰先进,集中宣传典型,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为 “全力打造田园城镇、美丽乡村,共建共享和谐家园、品质生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内容
这次“党建月”和 “双争双评”活动大致安排一个月时间,活动安排将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主要开展好十项具体活动:
(一)党课学习教育活动。各党组织要根据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原原本本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教育实践活动必读书目,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各党组织要组织开展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主题的党课教育活动,党组织书记要上好党课,街道党工委将通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视频系统为全体党员上好一堂党课。
(二)民主促民生、助推重大民生项目行动。围绕中心工作,街道将开展一次党代表、议事代表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活动,对重点项目推进和重大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代表、组长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重大民生项目中,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活动为契机,结合“无违建”创建活动,开展党员、干部违法建筑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广大党员签订承诺书,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在“三改一拆”工作中的带头作用。通过设立项目协调监督小组、召开专题协商会议、认领包干微项目等方式,全程参与监督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等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推重大民生项目。
(三)“双争双评”活动。要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和党员先进性标准,在党内广泛开展以“争创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双评”活动。采取党内评议和群众测评“双票制”的方法,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认真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村、社区、非公企业党委(党总支)也可以根据实际,评比表彰一批先进二级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个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对违法、违纪、违章、违德等“四违”党员排查工作,对一些理想信念动摇、组织观念淡薄、作用发挥较差、存在“四违”情况的党员,要定为不合格党员,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对工作长期被动落后的三类支部要进行整顿提高。
(四)专题组织生活会活动。各党组织要结合“双争双评”活动,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全体党员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组织联系员要参加所联系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各党组织要开展“四风”问题的自查自纠活动,针对精简文山会海,遏制公权力滥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整治衙门作风,严查侵害群众利益,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等整治行动的具体内容,对照检查,有问题的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举措。
(五)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分析研判活动。开展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重点对二级支部规范化运行、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四违”党员教育帮转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基层走访、组织座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换届后村、社区干部队伍“回头看”工作并召开会议专题,对换届后村、社区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继续加强对相对后进基层党组织的整转,严格落实工作举措,巩固整改结果。
(六)为民服务系列活动。街道将进一步深化“两网合一”民情联系服务工作,结合“走村访户”、“住夜值班”等工作,集中开展民情联系走访,民情信息分析、民情问题处理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要广泛开展“四季”主题微心愿认领、微项目领办、主题实践服务等活动,并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要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非公企业党组织及党员服务驿站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各冠名党员服务站要广泛开展“百站千人万次”活动,因地制宜地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特色便民服务。
(七)党内关爱系列活动。继续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优秀党员活动。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50年(含)以上党龄的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加大对生活困难的退职村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关心慰问,体现党组织温暖。
(八)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和帮转工作。各党组织在“双争双评”后,要召开党组织班子会议,对民主评议和前期排查出的不合格党员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方式。要以二级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党组织班子会议提出的不合格党员处置意见进行表决。对劝告退党和党内除名的党员,各党组织要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情绪,促其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限期改正的党员,要落实教育帮转制度,按照“一人一策”的方法,落实工作举措,使其尽快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
(九)街道民主协商议事半年度会议。按照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要求,召开好2014年度民主协商议事会议第二次会议,听取议事代表对街道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现场询问、主题发言、满意度测评等内容。
(十)村、社区平时工作考核。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双争双评”工作,完成干部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填写好工作考核表并按比例确定优秀人员。
三、“双争双评”工作有关事项
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真正取得成效。
(一)对照标准,明确评选条件。街道在今年的“双争双评”活动中,将评选先进党组织 8 个左右、党员积极分子38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党组织要对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见附件3)、不合格党员的主要标准(见附件4)和三类党支部的主要表现(见附件5),认真开展“双争双评”工作,并对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确定定格意见。支部定格意见为一类、二类、三类;党员定格意见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掌握方法,规范工作步骤。今年“双争双评”的工作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关于深化党员评比表彰和教育帮转工作,健全党员创先争优和能进能出机制的通知》(区委办[2014]63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各单位“不合格党员”定性和定量标准;
2.召开支部(党委、党总支)全体党员大会,对不合格党员的定性和定量标准进行表决(参加大会的党员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数的一半);
3.召开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大会,通报党员先锋指数积分情况,采取党内评议和群众测评“双票制”的办法,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群众代表与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原则上与本支部党员人数比例为1∶1,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20人;群众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足20人的,应全部参加测评);
4.街道党工委召开联评会议,根据名额要求评选出本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把握结构,倾向一线党员。在“双争双评”活动中,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尽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推荐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必须是2013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村、社区干部占党员积极分子名额的比例应控制在50%以内。优秀党员名额在2名以上的党组织,应把干部优秀名额控制在50%以内,鼓励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将生产一线的党员推荐出来。
(四)严格政策,重视整改提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街道党工委将认真进行核实,严格按照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因违法违纪尚在立案阶段的暂不评议;对评出的三类支部要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改正、劝告退党、党内除名处置,畅通党员“出口关”。对处以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各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结对帮带、积分管理等措施,确定1-2名党员作为帮教联系员,及时掌握不合格党员在学习教育、参与组织生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成为合格党员。
四、工作要求
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正确处理开展“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当前各项工作推进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活动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以党内带动党外,带动和吸收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党建月”活动中来。要高度重视对“党建月”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开展率和党员的参与率,对确实不能参加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要上报名单,作出说明;先进评选要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比例结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好中选优,真正评出群众、党员公认度高的优秀分子;对于组织处置的,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好政策,严格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附件:1、良渚街道第22个“党建月”活动安排表
2、良渚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建联络员安排及党员积极分子、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4、不合格党员的主要标准
5、三类党支部的主要表现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4日
良渚街道第22个“党建月”活动安排表
工作阶段 | 活 动 内 容 | 活动时间 | 责任部门(人) | ||||||||||||||||||
学习动员 阶 段 7月6日 至 7月8日 | 做好各类资料的准备工作 | 7月6日前 | 党群科 | ||||||||||||||||||
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就开展2014年度“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进行专题布置,并确定好联络员、党员积极分子名额 | 7月7日左右 | 街道党工委 | |||||||||||||||||||
| 7月8日左右 | 街道党工委 | |||||||||||||||||||
各党组织统一思想,并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安排 | 7月8日左右 | 各党组织 联络员 | |||||||||||||||||||
民主评议阶 段 7月9日至 7月22日 | 1、各党组织书记上党课 2、开展“双争双评”活动 | 7月9日至14日 左右 | 各党组织 联络员 | ||||||||||||||||||
各党组织上报评议结果 | 7月14日左右 | 党群科 | |||||||||||||||||||
组织联评 | 7月15日左右 | 党群科 | |||||||||||||||||||
召开街道党委会审核评比、评议结果 | 7月22日左右 | 街道党工委 | |||||||||||||||||||
整改表彰阶 段 7月下旬 | 调查核实有问题党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 | 7月下旬 | 街道党工委 街道纪工委 | ||||||||||||||||||
| 7月28日左右 | 街道党工委 | |||||||||||||||||||
党建月 其他活动 安排 | 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志愿活动 | 7月中旬 | 各党组织 | ||||||||||||||||||
民主促民生,助推重大民生项目行动 | 7月底前 | 各党组织 | |||||||||||||||||||
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 7月底前 | 街道党工委、各党组织 | |||||||||||||||||||
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分析研判 | 7月底前 | 街道党工委 | |||||||||||||||||||
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机关”结对共建活动 | 7月底前 | 各党组织 | |||||||||||||||||||
继续开展基层走亲及民情收集、处理行动 | 7月底前 | 各党组织 | |||||||||||||||||||
开展关爱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慰问) | 7月底前 | 街道党工委 | |||||||||||||||||||
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和帮转 | 7月底前 | 各党组织 | |||||||||||||||||||
继续开展“人人动手,美化家园”活动 | 7月底前 | 各党组织 | |||||||||||||||||||
召开半年度民主议事协商会议 | 7月底前 | 街道党工委 | |||||||||||||||||||
完成村、社区干部平时工作考核 | 7月底前 | 各村、社区 | |||||||||||||||||||
附件2-1: 良渚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党建联络员安排及党员积极分子、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党组织名称 | 联系领导 | 联络员 | 党员数 | 积极分子名额 | 优秀党员名额 | |||||||||||||||
1 | 运河村 | 郭欣玮 | 陈锦华 | 203 | 10 | 4 | |||||||||||||||
2 | 行宫塘村 | 陈小平 | 邱炳芳 | 216 | 11 | 4 | |||||||||||||||
3 | 东塘河村 | 郭铁芳 | 胡伟全 | 168 | 8 | 3 | |||||||||||||||
4 | 西塘河村 | 孙春南 | 邱国强 | 180 | 9 | 4 | |||||||||||||||
5 | 勾庄村 | 应世明 | 沈永贵 | 247 | 11 | 5 | |||||||||||||||
6 | 南庄兜村 | 吴宝珠 | 冯爱宝 | 173 | 9 | 3 | |||||||||||||||
7 | 小洋坝村 | 黄德伟 | 王春利 | 97 | 5 | 2 | |||||||||||||||
8 | 长桥村 | 韩学标 | 高焕庭 | 46 | 2 | 1 | |||||||||||||||
9 | 吴家厍村 | 宋祖建 | 楼凯华 | 56 | 2 | 1 | |||||||||||||||
10 | 谢村村 | 宋 刚 | 宋月桥 | 65 | 3 | 1 | |||||||||||||||
11 | 大陆村 | 周黎明 | 时国强 | 142 | 7 | 2 | |||||||||||||||
12 | 东莲村 | 吴宝珠 | 沈根泉 | 137 | 7 | 2 | |||||||||||||||
13 | 七贤桥村 | 沈丽月 | 郭雪海 | 210 | 11 | 4 | |||||||||||||||
14 | 杜甫村 | 叶维军 | 周松华 | 211 | 10 | 4 | |||||||||||||||
15 | 良港村 | 陈小平 | 王建立 | 127 | 6 | 2 | |||||||||||||||
16 | 荀山村 | 陈 弘 | 吴法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944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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