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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统计单位与统计人员基本信息清查核对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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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区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管理统计队伍,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对全区统计单位与统计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清查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确定统计调查对象。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核实管辖区域内所属统计调查对象,要求是截止当前的统计调查对象,包括行政村(社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贸易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名称必须与该单位法定证照上的名称一致。截止目前已不是统计调查对象的单位一律要在统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清除。 

  2.确定报表填表人员。各镇街(开发区)、区各单位要逐一核统计调查对象的实际统计人员,原则上统计报表填表人就是统计人员(如果统计报表系统中填表人非实际统计人员,则必须要求调查对象将统计报表系统中填表人更改为实际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单位须将本单位统计人员信息如实填写上报所管辖的镇街。如果某单位有人员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并不做统计工作的,该人员信息也要如实上报所在镇街。清查结束后,各镇街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人员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对不是填表人又不具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包括虽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但不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一律清除出该人员管理库。系统中存在统计人员信息不准确或缺失的,要及时进行修改或新建,使该统计人员信息全面完整,并在“是否上岗”上注明“是”。 

  二、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18日前)。各镇街(开发区)下发《统计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清查核对登记表》,要求辖区所有统计调查对象根据表内要素完整填写信息及时上报,调查单位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做统计工作的人员也要填写上报一份登记表。有上报统计报表义务的区各部门请填写《统计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清查核对登记表》,将本部门统计人员信息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报区统计局政策法规科。 

  2.录入调整阶段(719-722日)。各镇街(开发区)根据上报的《统计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清查核对登记表》,逐一核对录入统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单位与人员基本信息必须全面准确。期间,综合统计员要将统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按人员统计》、《按单位统计》和《规范化统计》三份报表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总量正确和信息无误。 

  系统维护的方法及技术要素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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