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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创建“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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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现将《余杭区创建“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510 

  余杭区创建“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结合《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619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行“党建+文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余组通〔201710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打造“一环六带”为重点的党建示范红色地图方案>的通知》(余组〔20171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实现富有余杭特色的“党建+”工作方式向“大、纵、深、全”领域推进,深化党建引领余杭文化,余杭文化助推全区中心工作,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培育村(社区)先进典型,决定以全区“一环六带”区域为主、其他区域为辅,培育10-15个左右的“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发挥引领效应。 

    二、创建要求 

  “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建设要坚持与落实基层党组织各项规范工作结合起来,与美丽余杭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党建+文化”内涵,打造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建立“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评定体系,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党建强、设施优、服务好、特色明四部分(附件1)。 

  三、实施步骤 

  1.组织领导:文广新局成立创建“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文化分管领导指导落实。局组织人事科、文化业务科、非遗办、文保科具体落实。各镇街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2.自主申报:申报工作在5月份进行,各镇(街)党(工)委对照“党建+文化”示范村(社)验收标准择优推荐属地有基础的村(社)创建“党建+文化”示范单位1-2个,分别上报《“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表》(附件2)。 

  3.指导验收:区委组织部、区文广新局对“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反馈,并进行重点对象指导,11月份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发文予以明确。验收时,请填写《余杭区“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验收标准自评分》。 

  4.结果运用。对验收合格的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给予适当补助。  

   

  附件1 

  余杭区“党建+文化”示范村(社区)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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