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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区经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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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关于推进区经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关于推进区经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方案 

2016年以来,根据省、市、区委工作部署,全局各党组织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重大任务,推动学习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成功实践,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益启示。根据省、市、区委最新要求,经局党委会研究,现就推进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工作安排方案。 

一、准确把握要求,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凝心聚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在需要。对于全局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努力打造经信铁军先锋,将区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目标转化为我局每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区工信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深入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 

1.坚持学与做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学与做作为一个统一整体,做到不断学、持续做。要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以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持续学、深入学,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要联系实际做,对照“四个合格”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实际,把学习教育同岗位要求、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用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坚持抓好“关键少数”与抓实基层支部相结合。持续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学深悟透,带头做合格共产党员、合格领导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带头担当负责,通过上行下效不断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抓好支部相关制度建设和运行规范,夯实党的组织基础,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落到支部,推动“两学一做”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制度有机融合,抓实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常态化。 

3.坚持整体推进与服务中心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既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这个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党的各方面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同步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着眼服务大局这个根本,推动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区党代会、“两会”精神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学习教育与深化企业“服务+”、“美丽余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相结合、与完成中心大局各项任务相结合、与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打造既充满创新活力、又社会秩序井然的富有人文魅力的高品质新余杭提供坚实组织保证。  

二、精心组织安排,着力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 

切实执行《关于在区经信局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余经信党委〔2016〕8号)等规定要求,对照重点学习书目(详见附件1),制定年度学习安排,督促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一)抓好领导干部学习教育 

1.带头开展学习。要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局班子成员学习的主要内容,确定主题,用好“周三夜访夜学”活动载体,以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头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2.带头讲好党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结合“百千万”蹲点调研、“千名干部进村社访民情解民忧”等活动,利用“周三无会日”“主题党日”“党建月”、“周三夜学夜访”等载体,确保局领导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其中:到联系镇(街)、村(社)讲党课不少于1次;到所在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 

3.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局班子成员应参加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1次,参加指导联系村(社)网格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1次。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参加指导联系村(社)网格支部组织生活会时,要对会议作出整体评价,提出改进举措,推动联系村(社)网格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断提升。 

(二)抓实机关事业支部、普通党员学习教育 

1.明确学习基本要求。以主题党日活动和周三夜学为载体,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员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对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会议、重大精神、重大部署,都要及时组织学习。要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潜心静学、诵读原文、牢记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各党支部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内容、时间安排、主要方式等,并作为基层党建标准化达标重要内容。 

2.落实“123”基本规范。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每月一次“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机融合,形成“123”支部学习教育基本规范。“1”就是每月1次的“主题党日”,时间安排一般不少于半天,要明确活动主题,突出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增强组织生活仪式感。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安排要报党委会审查备案。“2”就是把“两学一做”作为落实“主题党日”和“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内容固化下来。“3”就是“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认真落实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上党课有关要求,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会议、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党课、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党员“党性体检”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工作,把“123”基本规范落实情况作为评议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 

3.开展机关基层结对互学共促。坚持机关资源与基层紧密结合,推动干部、资源“双下沉”。结合“一村一社区一机关”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指导结对村(社)抓实党支部建设,以“主题党日”为纽带,引导干部深入基层讲党课、搞调研,强指导、重引领、转作风、优服务。要拓宽思路,丰富载体,打破本支部党员学习形式,探索开展与结对村(社)党组织党课联上、活动联办、工作联抓等结对载体,扎实开展互学互促活动,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要拓宽思路,丰富载体,打破本支部党员学习形式,探索开展与结对村(社)党组织党课联上、活动联办、工作联抓等结对载体,重点聚焦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互学互促活动,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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