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区属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疾控中心:
现将《中盖结核病项目三期杭州市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 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应用新型纸质数据收集工具,及时完整的采集结核病相关信息。
2.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的哨点监测作用,强化基层医疗单位日常结核病人发现能力,按要求开展定点医院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双向转诊工作。
-
按照国家新版《肺结核患者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工作。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9日
中盖结核病项目三期杭州市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以下简称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盖结核病项目)于2009年4月1日启动,项目分一期(2009-2011年)和二期(2012-2015年)两个阶段。项目一期验证了多个新的诊断技术、新的卫生服务提供方式和新的患者管理工具等,项目二期将一期验证有效的方法、策略和机制整合形成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在我国东、中和西部各选择一个地市进行示范。两期项目的实施在强化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优化肺结核诊疗管理策略和探索结核病筹资保障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提供了参考依据。
在此基础上,2016年启动中盖结核病项目三期(2016-2018年),拟进一步总结项目一期和二期的成功经验,优化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在我国东(浙江省)、中(江西省)和西部(宁夏回族自治区)各选择一个省份进行推广;以继续探索新的经费保障政策、诊断技术和防治策略的研究,在验证成熟后加载到以省为单位推广的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中。
杭州市作为中盖结核病项目三期入选地区,将按项目要求,在3年项目周期内,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健全疾病监测体系、推广诊疗适宜技术,努力提升全市防治工作水平,争取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实践经验。
二、目的与目标
(一)目的
推广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进一步提升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质量,力争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借鉴和可推广的经验。
(二)目标
1.建立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保障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投入,确保所有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全程无缝衔接;开发和推广新型培训工具,进一步加强结防队伍人员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需求的结核病监测系统,并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化报告。

2.推广新的患者发现策略、检测技术和患者管理工具。推广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基于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制订合理的化疗方案,并为所有肺结核患者提供全疗程规范和充足的诊疗服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服务的考核和监管,提高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水平。
3.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加快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和财政专项等资金的有效衔接,提高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因地制宜选择符合肺结核诊治特点的支付方式,规范结核病诊疗,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肺结核患者经济负担,减少灾难性支出的发生。
三、实施周期和覆盖范围
(一)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6-2018年)。
(二)覆盖范围
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覆盖人口约900万,各区(县、市)基本情况详见表1。具体推广进度与覆盖范围详见附件3。
表1 杭州市中盖结核病项目三期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推广地区基本情况
| 地市 | 人口(万) | 街道(乡、镇)数 |
| 上城区 | 35.3 | 6 |
| 下城区 | 53.5 | 8 |
| 江干区 | 63.1 | 10 |
| 拱墅区 | 57.1 | 10 |
| 西湖区 | 80.9 | 12 |
| 滨江区 | 33.1 | 3 |
| 萧山区 | 126.3 | 26 |
| 余杭区 | 125.9 | 20 |
| 富阳区 | 73.4 | 24 |
| 桐庐县 | 42.2 | 14 |
| 淳安县 | 34.9 | 23 |
| 建德市 | 44.7 | 16 |
| 临安市 | 58.7 | 18 |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40.0 | 2 |
|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 24.0 | 5 |
| 西湖风景名胜区 | 3.0 | 1 |
| 合计 | 896.1 | 198 |
四、组织实施
(一)机构和职责
1.管理机构。成立杭州市中盖结核病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卫生计生、财政、人社和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和落实开展项目工作的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和机构合作,督导、检查和考核项目的实施与进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项目办设在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各级项目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县(市)参照成立领导小组与项目管理办公室。
2.执行机构。在市级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的推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省卫生计生委的筹资支付和深化医疗支付制度改革政策的引导下,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和改革试点工作。市、区、县(市)级项目领导小组指定各级的执行机构,按项目要求和工作计划开展相关活动。
3.专家组与项目督导组。市级成立包含不同领域的专家组,负责撰写本市项目推广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技术方案及项目进展报告和评估报告等,倡导市级相关政策的出台,负责对项目县区级的技术培训、督导、质量控制和评估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等。市级成立项目督导组,负责监督指导各地工作。
(二)工作机制
市级与各项目试点区、县(市)签订工作委托协议书,明确工作进度与范围。市级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经费预算,指导各地完成相应工作。各项目试点区、县(市)应及时报送项目各项报表,市级成立项目督导组开展定期监控与督导,形成督导报告及时反馈整改。市级负责各项目试点区、县(市)实施项目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项目专家组定期对实施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形成意见指导各地工作。
五、实施内容
(一)加强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目标1.明确机构职责和工作任务
1.项目要求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其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与任务,建立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及时转诊到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区、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并将疑难重症和耐多药患者及时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患者推介转诊、追踪、治疗管理全程监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转诊、追踪和服药管理工作。
全市各级建立健全不同机构间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具体流程,确保肺结核患者从发现到治疗管理整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同时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 估。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依据省卫计委出台的结核病分级诊疗相关政策文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按中盖项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双向转诊职责与任务;
(2)2017年1月-2018年12月,杭州市和区县加强督导,落实服务体系职责,提升工作质量。
目标2.保障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投入
1.项目要求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制定本地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工作经费测算,保障各相关机构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经费。在合理确定工作任务和成本支出的基础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财政部门探索对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结核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
全市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结核病防控工作足额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配备足够的人员。建立医务人员内部激励机制,将结核病防治公共卫生服务纳入绩效考核中,绩效奖励应该不低于全院同等资历医务人员的平均水平。按国家要求落实防治人员传染病津贴政策,进一步稳定防治队伍。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1月-2018年12月,通过调研与督导,督促各县(区、市)落实合理的结核病防治人力资源配置;各级加强督促落实人力资源配置。
(2)2017年1-12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的精神,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积极争取结核病防治相关津贴补助。
目标3.加强结防人员能力建设
1.项目要求
市级制定每年对全市疾控中心、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等相关结核病防治业务人员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区、县(市)均需制定本级的人员培训计划。每年按照计划实施培训工作。各级使用国家级开发的培训教材,采取网络在线培训、远程医疗咨询和培训、到上级机构进修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人员的能力。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第2季度,分片完成杭州市三期中盖结核病项目监测系统培训;
(2)每年按照培训计划举办各防治领域的培训班,加强各区、县(市)间的业务沟通与经验交流。
(3)2017年1月-2018年12月,使用国家级开发的培训教材,利用网络在线培训、远程医疗咨询和培训、到上级机构进修学习等方式,开展结核病防制、临床诊疗、社区管理等培训工作。
目标4.建立新型结核病监测系统
1.项目要求
在现有结核病监测的基础上,结合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下各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新建与其相符的结核病监测系统,准确、及时、全面地监控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质量,并供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
(1)全面推行新的纸质数据收集工具
全市所有区、县(市)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新的数据收集工具采集结核病监测相关信息。
(2)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的自动化报告
对照国家新建结核病集成信息管理系统,全市逐步改造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或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国家结核病集成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度,制定《杭州市推广新型结核病监测信息系统初步工作计划》;并启动杭州市、区、县(市)级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
(2)2018年下半年,完成杭州市、区、县(市)级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争取70%的区、县(市)完成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实现与国家结核病监测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
(二)提高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质量
目标1.完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患者推荐转诊制度
1.项目要求
在原有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疑似患者推荐转诊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结核病发现和首诊负责意识,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询问其是否有肺结核可疑症状,对于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将其推荐至本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有条件的地区,要先对可疑症状者进行拍片筛查,然后将发现的疑似患者进行疫情报告并转诊至本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按照各级机构的职责和转诊标准,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结核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指导文件,把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评估考核。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在市卫生计生委转发《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通知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患者转诊追踪,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诊职责与任务。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政策文件,把相关工作纳入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评估考核;
(2)2017年,各县、区(市)执行,并加强各级督导和质量监控。
目标2.加强病原学检测,提高病原学诊断率
1.项目要求
区、县(市)级定点医院要对所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痰涂片检查,对所有临床诊断涂阴与涂阳肺结核患者进行痰培养检查,同时要推广应用适宜的新诊断技术,从而提高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率。
市级定点医院在开展表型药敏检测基础上至少开展一种耐药分子生物学诊断技术,对病原学阳性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耐药筛查,以缩短耐药检测时间,提高耐药诊断能力,确保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及时得到规范和合理的治疗。
开展涂片、培养及/或药敏的定点医院完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并在省、市卫计委备案实验室、人员及相应活动;分子生物学检测的实验室完成实验室改造后,实验室及人员需得到浙江省临检中心相关资质认证。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召开项目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结核病新诊断技术推广应用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
(2)2017年-2018年,杭州市和区、县(市)要加强快速诊断技术推广应用。
目标3.规范诊疗服务,加强临床诊疗质量控制和考核
1.项目要求
(1)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结核病防治工作技术规范和指南等的要求,开展规范化的结核病的诊疗工作。
(2)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和考核,加强结核病诊疗等医疗质量控制工作。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第2季度,依据国家、省临床质控方案,市级制定对定点医院临床规范化诊疗的质量控制方案和考核标准;
(2)市级建立杭州市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考核工作。
(3)2017年-2018年,市级通过督导等形式每年至少对定点医院开展2次质量控制,并及时进行反馈;区、县(市)级按计划进行质量控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定点医院进行沟通协调,督促整改。
目标4. 应用新方法开展患者服药管理
1.项目要求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落实肺结核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药管理工作,并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根据督导和随访结果进行分类干预,并做好结案患者评估工作。同时,在我市的萧山、桐庐、富阳、江干-西湖、建德和临安六个县区推广使用电子药盒等新的患者管理工具开展患者服药管理,提高治疗依从性及规则服药率。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第1-4季度,全市50%区、县(市)推广使用电子药盒;
(2)2018年第1-4季度,全市所有区、县(市)推广使用电子药盒。
(三)探索结核病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和支付方式改革
目标1.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目标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项目要求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加快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专项等资金的有效衔接,提高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实现肺结核病患者自付比例低于30%、耐多药和贫困肺结核患者自付比例低于10%的目标。
2.时间进度和主要活动
(1)2017年,根据浙江省结核病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和支付方式政策文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2)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级计划将根据浙江省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文件,推广并组织实施运行单病种付费模式;
(3)2018年底前,全市推进结核病诊疗支付方式改革,争取肺结核病患者自付比例不超过30%。
六、质量保证
(一)启动前准备工作自查
2016年12月前全市各级相关部门组织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各级项目管理机构及执行机构的组建情况、多渠道筹资机制的建立与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配备、实验室改造和相关资质认证、信息系统改造相关工作的准备情况等。
(二)人员培训
参加国家级对省、市两级的技术指南、信息系统和电子药盒使用的师资培训。参加省级对市、区、县(市)的项目技术培训。市级继续完成对区、县(市)级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方案培训。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在线技术培训。
(三)日常监控
根据省级制定的日常监控指标(详见附件2)和设计的项目季度报表,杭州市级和区、县(市)级项目办逐级完成审核上报。区、县(市)级项目办每季度将项目季度报表报市项目办,市级每季度对项目季度报表和结核病专报系统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就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撰写季度进展报告并上报省项目办。
(四)工作督导
市本级对所辖各区、县(市)每季度督导1次,每次对每个区、县(市)至少督导2个乡镇(街道),对有问题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适当增加督导频度,并及时将督导报告和整改报告上报省项目办。
(五)专项技术支持
组织协调市级专家组,采用专家现场指导和强化培训等多种方式为本市项目实施的各技术环节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包括筹资支付、实验室操作、规划管理、登记报告、临床诊治和感染控制等。
七、经费预算
杭州市中盖项目三期2017-2018年初步预算如下:
表2 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试点工作经费预算(万元)
|
| 年 度 | 合计 | |
| 2017 | 2018 | ||
| 杭州地区 | 184.50 | 134.10 | 318.60 |
| 杭州市本级 | 21 | 16.3 | 37.3 |
| 上城区 | 11.5 | 8.8 | 20.3 |
| 下城区 | 11.5 | 8.8 | 20.3 |
| 江干区 | 9.5 | 7.3 | 16.8 |
| 拱墅区 | 11.5 | 8.8 | 20.3 |
| 西湖区 | 9.5 | 7.3 | 16.8 |
| 滨江区 | 9.5 | 7.3 | 16.8 |
| 萧山区 | 11.5 | 8.8 | 20.3 |
| 余杭区 | 11.5 | 8.8 | 20.3 |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5.5 | 3.8 | 9.3 |
|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 5.5 | 3.8 | 9.3 |
| 桐庐县 | 11.5 | 8.8 | 20.3 |
| 淳安县 | 15 | 5.3 | 20.3 |
| 建德市 | 11.5 | 8.8 | 20.3 |
| 富阳区 | 11.5 | 8.8 | 20.3 |
| 临安市 | 11.5 | 8.8 | 20.3 |
| 西湖风景名胜区 | 5.5 | 3.8 | 9.3 |
测算说明:
1.此经费预算表仅作参考,具体经费以省级最后下拨金额及实际工作为准。
2.经费原则上由市级按照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的工作安排统筹。
附件:1.主要活动和时间安排
2.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日常监控指标
3.结核病防治综合模式推广计划表
附件1:
主要活动和时间安排
| 领 域 | 项目内容 | 具体活动 | 2017年 | 2018年 | ||||||
| 1季度 | 2季度 | 3季度 | 4季度 | 1季度 | 2季度 | 3季度 | 4季度 | |||
| 成立组织管理机构 | 项目地市和县区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 |
|
|
|
|
|
|
|
| |
|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市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和推广计划 |
|
|
|
|
|
|
|
| |
| 项目实施验收 | 项目市各级通过验收 |
|
|
|
|
|
|
|
| |
| 明确机构职责和工作任务 | 项目地市和县区出台机构职责和分工的文件 |
|
|
|
|
|
|
|
| |
| 召开项目实施专题工作会议 | ||||||||||
| 制定我市结核病“十三五”防治规划 | ||||||||||
| 加强各地市和县区督导,落实服务体系职责 | ||||||||||
| 服务体系 | 保障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 投入 | 项目市各级确保开展结防工作的经费投入* |
|
|
|
|
|
|
|
|
| 项目市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 |
|
|
|
|
|
|
|
| ||
| 研究制订杭州市结核病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 ||||||||||
| 调研与督导各县(区、市)落实合理的结核病防治人力资源配置 | ||||||||||
| 加强结防人员能力建设 | 项目市定期开展远程会诊和培训 | |||||||||
| 项目市推广使用在线培训和考核认证系统 |
|
|
|
|
|
|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638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