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卫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卫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卫计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医疗卫计单位主体责任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关于实施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四化一联”标准化管理的通知》(余卫计〔2017〕37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量化分级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安全生产量化分级评估,卫计局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医疗卫计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至全部岗位,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系统范围内“层层落实、人人有责、齐抓共管”。
二、评估对象
区属医疗卫计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
三、评估方式
采取自评、日常评估和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1.自评。各单位对本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评,并将评分表(见附件)于1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2.日常评估。按局领导每月分片包干督查情况,由局责任领导和责任科长进行评估。
3.年度评估。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督查组进行综合评估。
四、评估标准
按安全生产量化分级评估标准(见附件),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措施落实、安联体工作等主要评价内容。
五、评估等级
按得分高低共分五级,以星级方式进行授牌。
一星:综合得分80-84分;
二星:综合得分85-89分;
三星:综合得分90-94分;
四星:综合得分95分以上;
五星:综合得分95分以上,且在省市区工作会议作经验交流或被省市区级主流媒体报道。
以下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予授星: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区级及以上通报督办;
2.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且未进行整改;
3.医疗机构(二级以上)执行保卫勤务的保安员总数低于本单位内医务人员总数的4%;
4.设消防控制室单位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
5.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下。
六、评估管理
区卫计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评估组,各责任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长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量化分级评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复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升级,对工作不力或达不到原标准的给予降级。
附件:1.区属医院安全生产量化分级评估标准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安全生产量化分级评审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1
区属医院安全生产量化分级评估标准
单位:
| 考核项目 | 基本标准 | 评分细则 | 考核得分 | |
| 组织领导(15分) | 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院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成立领导小组,有明确的班子分工。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要求与科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落实工作、开展检查,落实奖惩。 党政班子每季至少一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管负责人每季至少一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 未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以文件形式明确党政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扣1分;人员调整文件未及时调整的,扣0.5分。安全生产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 未按要求与科室签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签订扣1分;未按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党政领导未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的,每少一次扣0.5分。 分管负责人未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少一次扣0.5分。未按要求参加卫计局召开或组织的各类会议,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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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建设(15分)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重大医疗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种设备、停电停水、信息安全、消防、恐怖袭击等应急预案,每半年开展应急演练一次。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实行领导值守制度,完善报送制度,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 安全生产、综治、消防等制度不全,每发现一处扣0.5分,应急预案建立不完善,少一个扣0.5分,每少一次演练扣1分;医务人员对应急预案不熟悉不掌握扣0.5分。 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未实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的,扣0.5分。 突发事件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的,发生一起扣1分;漏报的,发生一起扣2分;瞒报的,发生一起扣3分;没有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处理或因善后处理不力而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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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落实(50分)
措施落实(50分) | 消防保卫(10分): 设立保卫科按要求配备安保、消控人员;责任人、管理人、消控、保安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 与公安部门联合设立警务室,定期开展工作。 按要求开展治安、消防巡查,及时发现隐患。 | 未按要求配备安保、消控人员,每少1人扣1分,未按要求持证上岗,发现一人扣1分。 未设立警务室扣2分,未正常开展工作的扣1分。 未制定综治、消防巡逻计划扣1分,未合理设置巡逻路线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治安、消防巡逻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因未发现或未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发生突发事件,未有效进行应急处置扣0.5分,发生失窃等综治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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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防措施(10分): 重点部门根据公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拾音系统;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一键报警、110红外等防盗设施;按要求配备5件套(辣椒水、警棍、防割手套、警绳、强光手电)警械,警务室、执勤室配备盾牌、长棍或牛叉。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 | 安装未到位或未及时故障报修每发现一处扣0.5分;警械配备不全每少1件扣0.5分,安保人员未熟练使用警械,每次扣0.5分;重要部位工作人员不能正确使用一键报警设施每次扣0.5分;接到报警后安保部门5分钟内未响应,每次扣0.5分。未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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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排查(10分):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消防安全、综治安全、毒麻精药品及危化品、重性精神病、特种设备、建筑工地、医疗安全等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帐。 | 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每少一次扣0.5分。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未进行隐患分析、未闭环整改存在问题的每少一次扣0.5分。 未规范建立台账的,发现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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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与培训教育(10分): 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数据;按要求开展职工四个能力建设;完成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宣传。 | 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扣1分,未及时报送总结、报表的扣0.5分。 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扣0.5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四个能力未掌握每次扣0.5分。 全年报送安全生产信息至少6篇,每少一篇扣0.5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报表及整改报告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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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管理(10分): 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定期开展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特种设备按要求注册、检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警示标识齐全。 | 未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少一项扣1分。未制定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未按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的,发现一项扣0.5分。 未按要求配备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发现一项扣1分。 特种设备未登记注册、设备未定期检验、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发现一项扣1分。 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发现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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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联体工作(20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619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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