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办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内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7〕79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基层发函〔2017〕8号)文件要求,制定《2017年度余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现予下发并提出如下说明,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目的
掌握各地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区项目服务质量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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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1. 考核依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四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7〕79号)等。
2.考核内容:考核总分为878分,合格分数线为790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等四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设置详见附件,实行量化考核。
3.考核对象: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考核实施机构: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办成员单位抽选相关专家任组员。
5.考核时间:一年两次考核,半年度考核在7月底前完成,年度考核在12月底前完成。
6.考核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经费下拨办法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服务人口数进行年度预算,下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得分挂钩。总分为878分,考核得分大于790分的单位按预算的70%全额下拨;考核得分小于790分的折算成100分后,按70%的预算数与折算后分数的相乘数下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预算经费的30%部分与项目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挂钩,根据各中心实际开展的项目服务数、补助标准、考核分值的乘积计算,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核算涉及的项目为《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四版)》中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核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奖的依据。
2.对考核790分以下或发现有突出问题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余杭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2017年)
余杭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
余杭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2017年)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 | 考核方法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 1.组织管理(83分) | 1.1管理体系(15分) | 1.1.1制度建设(5分) | 制订或转发指导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制度等。 | 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①制订或转发年度项目管理办法,所涵盖的项目服务内容以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符合省级服务规范及年度项目工作要求。得3分。 ② 有资金管理制度,并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得2分。 | |
| 1.1.2分工 协作 (10分) | 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与人员,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 | 查阅有关职能、分工的文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等记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区域划分要求、人员分工要求和按照服务责任区域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以及接受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的工作记录或反馈通报等。 | ②文件或通知明确专/兼职项目管理科室和人员配备以及相关科室工作要求与职责,得2分。 ③有专/兼职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开展项目工作的记录资料(包括管理制度、会议、培训、督导考核等档案资料),得3分。 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落实服务责任区域,将基本公共卫生和日常医疗相结合开展服务得5分。责任区域、人员分工不明确扣2分,工作记录不齐扣3分。 | |||
| 1.2管理落实(38分) | 1.2.1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3分) | 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能够使用该系统对项目进行管理。 | 现场实地查阅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文件或指导方案,现场考察信息系统管理与使用情况。 | ④基层使用:现场考核使用情况,能够实现档案录入和管理,得3分。 | ||
| 1.2.2人员 培训 (13分) | 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规范掌握情况(含中医药服务)。 | 1、查阅培训过程性资料。 2、随机抽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中医药服务)人员进行现场问卷调查。 | ①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的记录资料,得3分。 ②人员问卷调查10分:得分=(试卷实际得分总分/试卷应得总分)×10分。 | |||
| 1.2.3项目 宣传 (12分) | 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 | 查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项目宣传的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 | ①有通过多种公共媒体平台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活动记录和材料,得3分。 ②有在机构内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和/或记录,得3分。 ③有在基层机构相应辖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内容的实物和/或记录,得2分。 ④组织开展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公益广告片,过程性资料完整,得4分。未组织开展的不得分。 | |||
| 1.2.4问题整改(10分) | 对上一年上级考核、本级自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 查阅关于上级考核、本级自查考核的有关通报或报告、问题整改报告、整改措施的有关文件、资料。 | ①有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或整改列表,得4分。 ②核查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等整改落实有关文件、佐证材料及措施,得6分。 | |||
| 1.3绩效考核 (30分) | 1.3.1考核方案(5分) | 制定本地区当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 查阅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方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工具等文件资料。 | ①绩效考核办法内容完整(含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明确资金分配测算方法与考核结果应用等),得1分。 ②明确具体考核实施机构,得1分。 ③考核指标完整(含指标、指标评分方法、指标考核标准),得2分。 ④明确具体结果应用方式(如排名、通报、报告、扣减或奖励资金等),得1分。 | ||
| 1.3.2考核实施(10分) | 绩效考核及时、内容完整,有过程记录、考核结果和报告。 | 查阅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过程记录资料、考核结果、考核报告等。 | ④乡镇卫生院(中心)开展辖区内考核(包括对承担项目服务的村卫生室、服务站和村医),考核及时、考核资料完整,得5分。 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内部绩效考核,考核及时、考核资料完整,得5分。 | |||
| 1.3.3考核结果应用(15分) | 绩效考核的结果能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得到切实应用,并且与资金分配等挂钩。 | 查阅考核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和财务凭证。 | ①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排名、报告等,得5分。 ②依据考核结果分配项目资金,有根据考核结果分配资金的有关财务凭证,得10分。 | |||
| 2.资金管理(65分) | 2.2预算执行进度 (35分) | 2.2.1资金到位率 (15分) | 当年6月30日(含)以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资金到位率≥50%;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资金到位率达到80%,下一年3月31日(含)以前,当年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 查阅县(市、区)年度项目资金分配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村卫生室)资金到账通知,以及考核结果应用有关文件。 | ①当年6月30日(含)以前,资金到位率达到50%,得15分;现场考核得分=实际到位率/50%?7.5分。 ②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资金到位率达到80%,得15分;现场考核得分=实际到位率/80%?7.5分。 或者下一年3月31日(含)以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得7.5分;现场考核得分=实际到位率/100%?7.5分。 | |
| 2.2.2预算执行率 (20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预算安排的年度项目资金的整体支出进度。 | 现场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使用与支出的会计账薄和凭证。 | 现场考核得分=实际支出金额/预算安排金额×100%×20分。 因未进行专项核算,导致不能核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不得分。 | |||
| 2.4 财务管理(30分) | 2.4.1财务会计规范性 (30分)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 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项目财务管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 可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和机构运转情况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开展的签约医生团队等工作中免费的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可在项目资金中支出。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提供相应依据和支付结算的凭证。 | ①现场满分30分。 ②每发现1例免费项目进行收费的现象扣10分,扣完为止。 ③不得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无关的项目支出,发现一起扣10分。 ④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备,以及行政部门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的督导考核等其他支出,发现一起扣10分。 ⑤违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发现一起扣5分。 | ||
| 3.项目执行(560分) | 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50分) | 3.1.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50分) |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及以上。 | ①现场核查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辖区内常住居民数、辖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数;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建档记录等。 ②现场随机抽查县(市、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档案中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情况判定是否为有效档案以及档案记录的真实性。有效档案是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并符合省级服务规范相关要求。 | ①现场考核得分=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30分。核实数≥自查考核数,则校正数=自查考核数。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现场考核得满分。 ②复核得分=10%/(误差的绝对值)×20分;误差=县级对基层机构考核结果-省级现场考核结果,误差的绝对值≤10%,复核情况得满分。 ③指标总得分=(现场考核得分+复核得分)-(不真实档案数×10分),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 |
| 3.2健康教育服务(30分) | 3.2.1健康教育印刷资料(6分) | 按照省项目服务规范要求组织制作、发放各类项目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 | 现场查阅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制作、领取、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记录。现场查看机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的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实物等。 | 现场考核得分共6分。 ①种类: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得2分。 ②数量≥12种,至少有一种中医的健康教育资料,得2分 ③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内容要求至少覆盖5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能够提出明确、正确的行为建议,得2分。。 | ||
| 3.2.2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播放(6分) | 按照省项目服务规范要求播放项目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 | 现场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健康教育播放资料记录。现场查看机构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播放现场与实物。 | 现场考核得分共6分。 ①数量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至少有一种中医的健康教育资料,得3分。 ②记录:每次播放资料内容、时间、播放时长等播放活动记录齐全,得3分。 | |||
| 3.2.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 (6分) | 按照省项目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内容。 | 现场查阅基层机构年度健康教育宣传栏的设置、更换等相关记录和资料。现场查看机构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场地实物。 | 现场考核得分共6分。 ①数量和面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每个宣传栏面积≥2平方米;得2分。 ②频次: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得2分。 ③内容:有文字和插图,提出明确、正确的行为建议;得2分。 | |||
| 3.2.4公众健康咨询活动(6分) | 按照省项目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 现场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的工作记录、照片、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等有关资料。 | 现场考核得共6分。 ①次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得3分。 ②记录:每次咨询活动有方案、过程性资料与照片和健康教育活动记录等,要求过程性资料完整、齐全,得3分。 | |||
| 3.2.5健康知识讲座 (6分) | 按照省项目服务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 | 现场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开展公众健康知识讲座的工作记录、照片、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讲座教案或课件等有关资料。现场查看机构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场地。 | 现场考核得共6分。 ①次数: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1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2个月至少举办一次,得2分。 ②记录:每次讲座有教案或课件、照片和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得2分。 ③讲座质量:随机抽查考核年度中2次讲座的教案或课件,内容与听课对象匹配,提出明确、正确的行为建议,得2分。 | |||
| 3.3预防接种服务 (60分) | 3.3.1预防接种卡/证管理(10分) | 建证建卡率达到100%;预防接种证(卡)及时登记、更新,信息内容符合省级服务规范要求。 | 辖区内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册或预防接种信息个案);通过电话调查、入户或在托幼机构、小学调查辖区适龄儿童建证情况。 | 现场考核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达到100%,现场考核满分;每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 | ||
| 3.3.2适龄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管理 (30分) | 常住适龄儿童I类疫苗单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0%;其中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按要求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和冷链管理。 | 常住儿童(包括本地户籍和居住满3个月的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数据从浙江省免疫信息系统中直接获取。 | 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除含麻疹成分疫苗之外的的所有20剂次接种率均达到规定目标,得20分。每一剂次未达到规定目标的扣4分,扣完为止。 ②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接种率达到95%,得10分。每一剂次未达到规定目标,扣5分,扣完为止。 ③发现故意剔除未种儿童的,该项不得分。 | |||
| 3.3.3查验接种证和疫苗接种情况 (20分) | 按要求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查验率和补证率达到100%,查验疫苗接种率达到规定目标。 | 查阅学校(幼儿园)学籍登记和学校上一年度接种证查验登记,接种单位保存的儿童预防接种记录或信息系统登记资料。 考核的每个乡镇或者社区,现场抽取一所小学(乡镇需抽取农村小学)或幼儿园,随机抽取当年度入学(入托)新生,调查儿童接种证查验情况,在接种单位查阅该儿童预防接种卡或信息系统,核对相应的疫苗接种情况。 | ①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得分5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599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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