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推动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健康发展,经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同意,在全区范围内评选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镇、街道,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二)先进个人:各级各单位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爱计划生育事业,忠于职守,勤政廉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管理规范;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勤于思考,善于探索,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业务素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善管理、说实话、办实事;热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工作耐心细致,服务周到,群众满意率高。
三、评选名额
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为3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方法
根据《余杭区2017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实施意见》(余计生领〔2017〕3号)精神,2017年度先进集体的评比继续设立优胜奖单位、单项奖单位、达标单位等奖项,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的计生工作实绩,结合季度检查和年度目标考核情况,综合评估提出建议名单。
各镇、街对照条件评比产生先进个人。区级有关部门的先进个人从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的11个部门中评比产生,具体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名单。
各级评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审定。
五、有关说明和要求
各地评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填写好推荐表(一式二份,纸质),于2018年3月16日前上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人:崔莉莉,联系电话:86225724。
各镇街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严格掌握标准,保证评比质量,认真及时做好这项工作。在总结评比中,既要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又要找出差距,及时整改,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1.余杭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余杭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余杭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2018年3月7日
附件1
余杭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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