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能源“双控”工作,推动全区各领域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落实,努力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余杭区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余杭区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美丽余杭”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浙江省“十三五”节能专项规划》、《杭州市节能降耗“十三五”规划》及省、市、区有关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求,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逐级考核的思路,切实做好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结合余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实行能源“双控”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是国家重要战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地区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国家继续将能源“双控”作为一项硬措施,既要控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的强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也要控制全社会能源消费的总量、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十三五”前两年,受经济持续回暖、第三产业及居民用电迅速增加等因素影响,我区能源“双控”形势日趋严峻,特别是2018年一季度,能耗总量和强度指标快速反弹甚至不降反升,较全年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而能源“双控”依然作为综合考评的“一票否决”指标,因此全面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总体思路
以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任务为目标,以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以管理节能、技术节能、结构节能和重点领域节能为支撑,保障合理用能,鼓励节约用能,限制过度用能,淘汰落后产能,切实倒逼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变革,为建设“美丽余杭”、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与强度控制相结合。既要监测区域能源消费总量的变化,积极发挥总量控制的刚性作用,确保能源消费增长总体平稳;又要关注能源消费强度的趋势,充分利用强度控制有效反映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强化经济效益与能源消费的互动,实现单位能耗精准下降。
2.坚持严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既要严格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控制高能耗项目落地,将能源消费增量优先用于保障民生事业、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又要推进能源消费存量优化,加强节能技改,淘汰落后产能,挖掘用能潜力,持续提高行业能效水平。
3.坚持目标约束与强化服务相结合。既要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全面完成能源“双控”约束性指标;又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控能耗与稳增长、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要优先选择节能潜力大、投入少、见效快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突破,同时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及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形成全社会节能合力,共同推进能源“双控”目标的完成。
四、主要目标
根据杭州市政府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2018年余杭区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比2017年下降8.59%,单位GDP能耗比2017年下降3.88%以上。根据余杭区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2018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4.5%以上。
五、工作举措
(一)继续深挖工业节能潜力
1.严格控制新增用能。借区域能评施行契机,建立健全区域行业能效标准,进一步修编完善负面清单,切实加强新增用能管理,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缓高能耗项目盲目扩张,从源头上防止高能耗产业过快增长。根据余杭产业发展趋势和历年新增用能情况,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原则上全年审批总量不得超过8万吨标准煤,其中《杭州市余杭区区域节能评估报告》中明确列入负面清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节能主管部门行政审批科室会同相关职能科室与专家组联合审查,严把项目准入关,确保项目能源利用科学合理。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以印染、纺织、铸造、机械、化工、建材、涂层等高能耗行业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全年关停落后产能和污染隐患企业(生产线)150家(条)。有序启动区内水泥粉磨站关停淘汰,继续推进印染企业减量关停与提标改造,全面关停淘汰烧结墙材轮窑企业。通过大范围关停取缔,结合有条件改造提升,全面深入推进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淘汰整治;通过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结合严格行政执法,倒逼低效落后产能企业退出或转型转产,2018年一般镇街全面淘汰“低小散差”企业(作坊),重点镇街(乔司、南苑、运河、仁和、东湖、崇贤)关停取缔“低小散差”企业(作坊)80%以上。
3.深化园区提升改造。继续深入实施工业园区提升改造,通过平台主导、国有主体、征迁提升、合并开发、协议置换、滚动开发等方式,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产业定位、统一创新管理、统一招商运营,2018年重点实施未来科技城高桥工业园区、金星工业园区和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联热电区块,推动工业园区集约、高效发展,显著降低能耗强度,提升能效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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