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所、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质特发〔2018〕64号)以及《余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余安委办〔2018〕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实际,特制定《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 5月 23日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8年6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项活动执行到位,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质特发〔2018〕64号)以及《余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余安委办〔2018〕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集中开展以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使用知识、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特种设备安全常识,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特种设备安全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检查。
组 长:胡 昕;
副组长:陈亦良、黄延申;
成 员:各科室、所、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特监科,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协调指导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2018年安全生产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继续加大对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以及消费者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按照区安委会工作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并以此系列论述来指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二是主动对接区安委办,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社会集中提供特种设备咨询服务。三是运用横幅、微信公众号、电梯智慧监管装置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民众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控意识。四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常识”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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