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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余杭区2018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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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健全完善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86、《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涉渔乡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的通知》(浙海渔201818)、关于加快推进生态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发201651)及余杭区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2018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施追溯体系大推进行动高质量打造“一证一码一网”有序扩大追溯体系建设范围新增100个规模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11涉渔乡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实现“监测全覆盖,主体可追溯”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创建单位以追溯到责任主体为基本要求,以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为手段合格证为质量保证,二维码为产品标识,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智慧监管APP等信息化平台,规范生产行为,明确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产地准出管理,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余杭区农业局 

  1.制定追溯点创建计划,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追溯项目建设。(农质监管渔业渔政管理总站 

  2.为建设主体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购买农残检测设备、专用二维码打印机等设备以及追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农质监管、渔业渔政管理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3.组织建设主体开展农产品检测技术培训以及追溯信息系统软件和相关配套设备操作与使用的培训,做好制度制定、宣传等工作。(农质监管、渔业渔政管理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4督促各建设主体根据产品生产周期,适时对即将上市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追溯管理平台,在上市农产品外包装上粘贴使用合格证及追溯二维码。(农质监管渔业渔政管理总站、农(渔)业行政执法大队 

  5.做好对各建设单位前期审核及后期验收考核工作。(农质监管、农(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渔业渔政管理总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二)各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1.做好辖区内建设单位的宣传发动、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2.充分发挥镇(街道)检测室的作用,加大对各生产主体定性抽检力度,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3.组织开展辖区内建设主体追溯点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做好建设情况反馈和信息报送及考核评定等工作。 

  (三)各建设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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