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关于实施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工作的要求,我局将对2019年度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实施排名机制,并择优公布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具体如下:
杭州市范围内具有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资质的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备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检测能力且前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在前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在各类检查中未发现存在失误的,均可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余杭区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名单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评分表》(附件2);
3.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6.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人员上岗证、身份证明、申报前3个月工资清单、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及社保缴费凭证);
7.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申报前3个月工资清单、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及社保缴费凭证);
8.已检测项目的检测合同与检测报告。
为保证检测效率,申请的检测机构应具备每天实施25户分户检验评估的能力。各检测机构应在2018年12月7日17时前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西段160号,联系电话:86222125)提出申请。各材料复印件应用A4纸胶装成册,申请时提供各材料原件,核对后返还。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进入名录资格,同时,两年内不得申请进入名单。入围的检测机构如果在名录有效期内被各级主管部门查处的,立即取消分户检验资格。
我局将根据《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评分表》评定分值由高到低对报名的检测机构进行排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入库检测机构数量。名单有效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按程序建立名单。
附件:1.余杭区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名单入库申请表
2.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评估机构评分表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
附件1
余杭区住宅工程分户检验质量检测
评估机构名单入选申请表
| 检测机构名称(公章)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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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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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注册地址 |
| 邮编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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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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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机构 成立时间 |
| 所属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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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编号 |
| 注册资金 (万元) |
| 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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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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