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单位:
现将《余杭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5日
余杭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培训的目的是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二条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管理,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成立组织
第三条 区卫健局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科教科、人事科、财审科、基卫办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科教科。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考核和评估等。
第四条 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所在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培训基地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 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学员(以下简称培训学员)委派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委派的培训学员的管理,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做到让培训学员安心学习、努力学习,增强学员的归属感。
第三章 培训管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培训基地和培训学员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培训指导、考核评估等。
1.每年组织专家对我区培训基地进行质量评估及年度考核(表格见附件)。
2.每年组织开展培训学员实践技能比武,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3.每年召开培训学员座谈会,掌握培训学员学习、生活情况,采纳合理化建议,并落实整改与反馈。每季度对培训基地管理、师资带教、培训制度落实和培训学员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检查结果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4.每年对培训学员委派单位落实本单位培训学员的待遇、奖惩措施等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第七条 培训基地要严格执行上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各专业基地工作职责、师资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培训质量控制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培训学员轮转计划的安排、出科考核、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等各项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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