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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切实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浙经信资源〔2018〕98号)、《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8〕29号)和《关于印发<余杭区鼓励企业绿色发展财政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征集2019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备选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余杭区范围办理工商登记且财政级次属余杭区的企业、单个项目设备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节约率大于10%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节约生产(加工)过程中各个环节资源(各种原辅材料以及各项能源)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项目、废弃资源回用(再生)等综合利用项目、以及其他节能技术(产品、设备)研发并运用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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