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余杭区“健康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健康余杭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健康余杭建设,根据省市健康建设及健康余杭2030”规划纲要、健康余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持续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工程。现将2019年我区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全区各行业继续全面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创建,通过一年时间,健康社区(村)创建率达50%,健康促进企业(大中型)创建率达50%健康促进学校创建率达65%,健康宾馆(三星级及以上)、健康景点(3A级及以上)全覆盖,新创建健康餐馆、市场、民宿各5家,健康商场3家,健康家庭3000户。巩固发展各类健康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创建省、市级健康单位。 

  二、申报条件 

  有意愿创建区级健康单位的,在已经获得区级无烟单位(可同年向区爱卫办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申报;有意愿创建市级健康单位的,在已经获得区级健康单位、无烟单位称号的基础上进申报;有意愿创建WHO健康单位的,在已经获得市级健康单位称号一年以上的基础上进申报。 

  WHO健康单位和市级健康单位创建工作参照《杭州市健康单位(场所)管理办法》(市健康办〔20164号)执行。各级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考核命名与监督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考核标准的通知》(浙爱卫〔201113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健康促进学校考核命名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健康办〔20192号)文件要求执行。省级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管理办法》(浙爱卫办〔201317号)执行。 

  三、创建类型 

  我区健康细胞类型共分11类,即健康家庭、健康社区(村)、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市场、健康餐馆、健康商场健康景点健康宾馆(含民宿),其中除健康家庭外的其它10类统称健康单位。 

  四、创建分工 

  1.健康家庭(牵头单位:区妇联) 

  2.健康社区(村)(牵头单位:各镇街) 

  3.健康促进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4.健康促进医院(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5.健康促进机关(牵头单位:区健康办) 

  6.健康促进企业(牵头单位:各镇街、平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513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