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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余杭区名医名护名科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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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医疗核心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强化医疗品牌打造,培养和建设一批医德医风优良、服务理念先进、医疗技术精湛的名医名护名科,保障我区群众在区域内享受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名医名护名科”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总体目标,努力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社会认可的名医名护名科,充分发挥“名医名护带动名科、名科促进医院快速发展”的示范效应,努力破解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群众“少生病、好看病、看好病”的医疗卫生服务新需求。

  二、培育目标

  1.名医名护培育。按照“医德高尚、医技精湛、服务至上、群众信赖、业内认可”的标准,计划三年内择优选拔至少250名医名护培育对象,确保培育至少100名在省市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医名护。

  2.名科打造。在目前各医院学科建设基础上,结合院士工作站、区域诊疗中心、疑难病诊治中心、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急需特色学科建设,择优选拔40个左右优势明显、富有特色的学科,经过三年培育,打造至少20个在区内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名科。

  三、培育程序和方式

  (一)确定培育对象

  1.建立名医名护培育库。区卫健局组织遴选余杭区名医名护培育对象,先行建立200名左右的余杭区名医名护培育库(原则上名医培育对象160名左右,名护培育对象40名左右)。

  2.遴选名医名护培育对象。区卫健局根据名医名护培育出库情况,按照“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余杭区名医名护培育对象遴选工作,以保持培育库的动态平衡。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根据余杭区名医名护培育对象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择优推荐培育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方可上报),填报《余杭区名医名护培育对象申报表》、《余杭区名医名护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3),并进行排序后,上报区卫健局科教信息科,经审核、评审后报区卫健局“名医名护名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确定余杭区名医名护培育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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