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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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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区片的工作要求,现将《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区片的工作要求,在全面推进区、镇两级示范点创建基础上,连点成线、连线成片,打造一批设施齐全、管理到位、氛围浓厚、分类减量成效明显的镇街,有力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示范创建工作。

  一、创建范围

  全区各镇街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三年时间,余杭区各镇街全面完成示范镇街创建。至2019年底,全区40%镇街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至2020年底,全区80%镇街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应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管理到位、社会氛围浓厚、居民“三率”高、分类质效好。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三、具体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构架。各镇街配套建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统筹和协调工作。

  2.完善制度方案。各镇街要结合区级明确的年度任务和镇街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考核保障等。

  3.健全考核机制。各镇街对辖区内的村社、小区要建立常态党的检查考核机制,检查考核情况定期通报,切实压实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工作职责。

  4.落实保障机制。各镇街对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补助要严格落实转款专用,注重结果导向,建立完善对村社的考核补助机制,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最大绩效。

  (二)完善设施设备。

      1.源头追溯设施。各镇街通过二维码发袋机、二维码垃圾袋、编号垃圾桶等设施,全面实现城乡居住区居(村)民垃圾分类投放源头可溯。

      2.垃圾分类设施。各镇街辖区内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投放点、清运集置点、垃圾中转站(堆放)等设施设置规范,维护经常、管理到位。

      3.分类宣传设施。全面推进各类场所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横幅、海报设置,推进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信息进楼道、进电梯、强化分类指导、浓厚工作氛围。

  (三)提升分类质效。

      1.开展督导巡检。以城乡居住区为重点,配置完善督导员队伍,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全面推进小区和农村垃圾分类每日督导巡检工作,督导巡检情况纳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评价系统。

      2.开展上门宣传。结合督导巡检和数据分析情况,对长期不参与和分类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落地人员上门再指导,通过反复上门,提高参与率。

      3.开展广泛宣传。广泛运用竞赛活动、户外宣传、培训宣讲、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党员、村社网格人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热心群众等各类人群参与垃圾分类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四)完善分类体系。

  1.固化分类模式。对公家大户和店家商户,积极培育“就地处置+定点回收”模式;在城市居住小区,实施“溯源巡检+干垃圾回收”模式;在农村区域,实施“溯源巡检+国企环卫保洁”模式;在城郊结合部,纳入出租房“旅馆式+星级化”管理。

  2.规范中端运输。对城市居住区,全面推进分类密闭运输,杜绝混收混运;对沿街商户,进一步推行定时定点收运,建立垃圾不落地音乐线;对垃圾集置点、垃圾堆场等收集暂存设施,全面推进规范设置,整治不规范场所。

  3.提升末端能力。各镇街以结合垃圾中转站新建、结合原有的湿垃圾处置站扩建、结合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大型学校、医院、农贸市场、规上企业分散建设,为主要手段加快能力提升,各镇街湿垃圾就地处置能力应不低于垃圾产生量15%以上。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园林垃圾、装修垃圾处置体系。

  4.垃圾全类别管理。各镇街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住区、公共场所、沿街商户,对生鲜、果蔬、餐厨垃圾产生较多场所要落实专线清运资源化处置,对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要建立分类暂存场所,落实专线收运处置。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9年5月)。拟制发文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镇街创建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要求和具体工作标准。各镇街建立工作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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