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步伐,根据《浙江省级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方案(2018-2012)(试行)》、《余杭区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等精神,按照省市特色小镇考核要求,结合余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未来科技城(梦想小镇、人工智能小镇)、临平新城(艺尚小镇、产业互联网小镇)、良渚新城(梦栖小镇)、百丈镇(好竹意小镇)。
二.考核内容
坚持硬件设施建设与软件政策环境营造并重,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并重、坚持重点集聚与辐射拓展并重。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总分100分。其中,建设发展水平权重分55分,工作推进情况权重分30分,亩均效益考核分15分。
考核内容包括发展水平、招商引资、运行管理、亩均效益等内容(详见附表)。
三.考核方法
按照“注重结果、兼顾过程”的原则,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考核采取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完成任务、质量、时限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一)自查自评。各特色小镇创建主体根据考核标准准备材料,各项指标以统计、财政数据为主,上报材料经审核后交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特镇办)汇总。
(二)考评核查。区特镇办会同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等相关部门,采取查阅资料、统计核实和现场考评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三)汇总审核。区特镇办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意见,提交区大督查考评办审定。
四.结果运用
特色小镇建设考核纳入区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由区委、区政府予以通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特镇办负责解释。
附件:1.特色小镇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2.2019年度特色小镇考核目标表
余杭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
特色小镇建设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评价内容 | 分 项 | 评 分 标 准 |
发展水平 (55分) | 投资总额(25分) | 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得20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按计划完成率相应得分。 (2)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排定项目阶段性推进目标,按时完成各项前期审批手续,顺利完成年度工作要求得2分;未完成的,按计划完成率相应得分。 (3)做好项目推进工作,顺利完成项目计划形象进度目标的得3分,未完成的,按计划完成率相应得分。 |
营收总额(10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余杭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angqu/20210527/84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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