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平台,有关电商企业:
为充分发挥我区资源禀赋优势,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018年度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根据《余杭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办〔2018〕38号)文件执行,现将2018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余杭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电子商务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以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但未注册独立法人的传统生产型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度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具体包括:
(一)从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服务,提供电子商务应用解决方案,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流程外包的电子商务专业配套服务企业和第三方平台企业。
(二)建设、运营电子商务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企业。
(三)开展第三方中介认证服务的机构或企业。
(四)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等传播网络进行信息服务、第三方运营服务及网上交易等商务活动为主营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余杭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