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区农林集团及有关单位:
11月1日起,我区将进入第三十三个森林防火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强化森林消防应急组织管理,全力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和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地必须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政府牵头组织、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政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制落实到人;要督促村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明确巡护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地农办、森林消防办要把森林消防作为当前首要任务,细化岗位职责,主动当好参谋,做好本职工作;要切实加大政府督导力度,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把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第一时间加以整改;要抓好责任追究,各地森林消防指挥部、纪检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违法用火,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心慈手软。
二、创新管理方式,管住野外火源。
各地要强化火源管理,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的办法,组织党员干部、管护人员和辖区应急救援力量重兵把守,管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地段,守住村口、路口,确保火种不进山、林区无明火;要积极探索野外火源管理的有效措施,完善各类管护、监督、巡查等制度,把森林消防责任精准落实到每个村、组、户、护林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路口和坟区,从源头上狠抓野外火源管理;要强化宣传教育,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各地森林消防的做法和成效,深入开展进林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要强化业务培训,抓紧对新调整的森林消防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森林消防业务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要加大对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的安全教育,避免扑火人员伤亡。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扑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