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机关各处办、中心、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杭州良渚新城、良渚街道理论宣讲员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请遵照执行。
中共杭州良渚新城工作委员会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杭州良渚新城、良渚街道理论宣讲员
评定管理办法
(试行)
为深化新城、街道理论宣讲员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系统、便于操作的评价体系和类别清晰、管理有序的梯队组织,通过标准化评定、动态化管理,培育、支持一批公信度高、受群众欢迎的理论宣讲员,推动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植根基层、深入群众,促进建设“大美良渚”,全力争当新时代发展排头兵,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形式
评选对象原则上为新城、街道辖区范围内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办(中心)全体在册宣讲员。评定形式为宣讲员自评、街道考评组考评相结合。
二、评定内容和档次
宣讲员评定按照三个层级划分,经考核,7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三星级宣讲员;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四星级宣讲员;10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五星级宣讲员,并推荐参加区级宣讲员评定。
评定的主要内容有:
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宣讲区级重点工作、街道中心工作以及本地特色工作,宣讲地域文化、身边正能量等;
宣讲课件制作及备课质量情况;
参加区或新城、街道组织的基层理论宣讲知识教育培训等情况;
自选或承担指定课题、创作理论三句半、快板等文艺作品情况;
5.组织集体备课与指导提升整体宣讲队伍水平情况;
6.挖掘或引领、带动其他宣讲员参与宣讲工作情况;
7.宣讲的效果评价情况;
8.其他有关内容。
如有以下情况,取消当年评定资格:宣讲内容导向不正确的;宣讲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
三、评定程序
宣讲员的评定程序按如下顺序进行。
1.推荐。采用个人自评自荐与组织推荐方式进行,自评自荐的宣讲员根据《杭州良渚新城、良渚街道理论宣讲员定级评分表》(详见附件)进行自评,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评分表。单位组织推荐的宣讲员,由党组织直接进行评分后,视情进入后续评级环节。
2.评级。各单位成立由分管负责人、党员、群众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宣讲员日常表现、综合能力、工作效果等评定等级。建立必要的评星定级电子台帐,包括备课学习笔记、宣讲记录、参加人员签到表、视频、照片、宣讲对象满意度评分表(自制)、宣讲创作等印证材料,规范化收集整理定级资料。
3.定级。以各党组织为单位,对全年累计积分70分以上的宣讲员及其宣讲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推荐上报至新城、街道党工委,由党工委统一组织评定,对上报情况审核后评选出年度星级宣讲员。
4.公示。审核通过后,星级宣讲员定级结果在街道官微——“良渚文化城”平台公示5天,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无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发文明确。
四、评定时间和退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