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余杭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余杭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余杭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
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品质,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家三部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余杭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新向往的迫切需要,事关民生福祉;是实现城市有机更新、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全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城市有机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持共建共享共治理念,结合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功能完善、空间挖潜和服务提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进,努力打造“六有”(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宜居小区,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居民自愿。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由居民决定“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如何管”,从居民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居民满意的事情做起,凝聚居民共识。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要求,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空间资源利用,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设计引领,提倡设计师全程驻点,做到“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确保居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提升小区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3.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构建共建共享共治联动机制,落实部门牵头、镇街实施的主体责任,发挥社区的沟通协调作用,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强化规划统筹,统筹“三改一拆”、“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海绵城市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做好面上整治和点上提升相结合。
4.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理清责任边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联动协作、合力推进小区执法新格局。改造前制定长效改造管理方案;改造中相关管养单位提前介入,一揽子解决改造中的相关难题;改造后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切实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实现小区管理制度化、专业化。
(三)工作目标
按照“范围全覆盖、水平全提升”的要求,通过四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后,使得改造的小区基本能达到“六个有”目标,即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主要内容
(一)改造范围
1.2000年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未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原则上已改造过的项目不得进行重复改造,避免资金浪费,如确实需要改造,由实施主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
2.2000年以后建成,但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也可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内容
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明确改造内容和标准,主要包括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小区特色、强化长效管理五个方面。确保基础功能,对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必须列入改造内容;努力挖潜空间,视小区实际和百姓意愿,提升服务功能,包括停车泊位增加、体育休闲设施增设、养老幼托改善、小区文化和特色风貌打造等;加大对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碎片化土地的整合利用,依法依规统筹用于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1.完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供水设施、 排水设施、电力设施、照明系统、燃气设施、 环卫设施(垃圾分类设施)、停车设施、屋顶修缮。安防设施建设标准按照《全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杭州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试行)》执行。加装电梯以居民意见为主,对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小区原则上要求“愿改尽改”。
2.优化居住环境。主要包括:私搭乱建整治、楼道整修、地下空间整治、建筑外立面整治、道路整治、架空管线整治、绿化改造提升。
3.提升服务功能。主要包括:健身及活动设施、无障碍及适老性设施、社区服务设施、充电设施、信报箱及快递设施。
4.打造小区特色。主要包括:小区形象打造、小区文化挖掘、围墙形象提升。
5.强化长效管理。主要包括:一是落实责任。优化镇街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服务体系,强化镇街、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后续长效维护及日常改造工作机制,巩固综合改造提升成果。二是强化管理。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加强物业管理。解决落实日常维修费收缴机制,确保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三是智慧管理。建立“人、车、物、事”的信息资源库及立体动态的关系数据库,为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改造任务
2019年试点先行,2020年全面启动,2021年全面推进,2022年整体收尾,谋划下一轮改造计划。至2022年底,全区计划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约125个、涉及房屋761幢、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9086户,涉及临平、南苑、乔司、东湖、良渚、五常、闲林、余杭、瓶窑、塘栖、径山等11个镇街。
(四)改造程序
1.第一次征求意见。由各镇街根据《余杭区老旧小区拟综合改造提升四年行动计划(2019-2022年)》项目清单,对下一年度拟改造小区开展改造民意征询,向居民第一次征求意见,明确同意改造意愿达“2/3”以上后启动项目设计,并收集改造需求和重点,掌握问题,形成项目清单。
2.制订初步方案。根据项目清单,由所在镇街通过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制订初步改造方案及估算;制定改造计划,改造计划应包括:小区基本情况、改造意愿、改造内容、概算费用、资金筹集方式、居民资金筹集方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方案及物业服务引进等长效管理方案。
3.第二次征求意见。由所在镇街在改造小区范围内对初步改造方案组织广泛公示(5个工作日),同步开展第二次征求意见,居民对改造方案认可率达“2/3”以上,即表示居民通过初步改造方案。
4.明确改造计划。公示结束并完成意见征求后,针对其中符合“双2/3”条件的项目,形成项目清单,由镇街每年9月15日前集中向区住建局申报列入下一年度全区改造计划。区住建局根据镇街申报情况形成项目清单后,组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审查确定项目安排,确定资金估算,编制改造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后以文件形式下达计划。列入年度计划清单的实施项目要求当年任务力争当年完成,原则上改造小区个数、面积不得进行调整。
5.进行方案设计与完善。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正式改造方案及项目概算,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概算审核,提供审核报告。编制完成后的正式方案需再次征求居民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同步提交区住建局进行备案。
6.方案联合评审。收到正式改造方案和申请项目设计方案联审函后,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无违建创建办)、区审计局、区民政局、规划与自然资源余杭分局、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等单位进行方案联审后出具联审纪要。其中重点项目联审后由区住建局报区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