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及《浙江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浙移领办[2017]1号)规定要求,为确保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的原则
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户籍地复核,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严肃政策,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先复核扶持人口后发放扶持资金,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复核的范围
扶持人口年度年度复核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核定到户到人并登记在册的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扶持人口。
三、复核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