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平台)工会、公共服务中心、商会,有关局级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着力推动企业依法规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分配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和实效,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20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至2020年4月30日,全区单建工会企业、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率达到100%(以2019年区总工会办公室《统计年报》建会企业数为2020年各镇街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达标数,见附表)。同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程序更加规范,职工参与度进一步提升,通过协商,职工工资待遇能够得到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权益能够得到进一步保障,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资协商数据库。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宣传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的政策主张、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依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履职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与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际情况,要做到“三清”,即已建工会的企业数清,已开展协商的企业情况清,未开展协商的企业原因清,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数据库。
2.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协商实效。一是加强专业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实效。要建立培训制度,各镇街(平台)工会要组织社区工会、企业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交流观摩、模拟实践、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逐步提升专业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协商工作队伍。各镇街(平台)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培训指导不少于1次。二是突出抓好集体协商典型,组织开展提质增效等级达标创建和优秀协商案例评比活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积极引导职工广泛参与,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达标创建活动。要在切实抓好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和完善单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基础上继续总结、完善、巩固老典型,注意研究、培育、选树新的典型群体。要对优秀典型的协商过程、协商内容、关键环节、职工评价等情况留存好记录和过程资料、建好档案。三是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有条件的镇街(平台)要根据实际情况推进辖区内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选树典型,将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同类工种的劳动定额与计件单价、加班加点计发基数等作为协商的重点内容,结合《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区别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本区域(行业)不同岗位职工的工资水平。
3.加强工资协议的履约监督检查制度。根据《杭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要求,要通过成立工资集体协商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小组、规范职代会报告制度、上级有关部门定期抽查制和接受申诉投诉制度等形式建立并完善工资协议的履约监督检查制度。积极推动同级人大、政协等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视察。
三、工作步骤
2020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