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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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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制定了《2020年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经区治水办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0年3月3日

2020年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

创建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总体方案》(余政办〔2018〕28号)、《余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指导性意见》(余“五水共治”指〔2018〕18号)等要求,为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聚焦问题、攻坚克难,标本兼治、突出长效”的原则,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为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所有工业企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确保工业类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实现“截污全覆盖、管理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

包括全区镇街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详见附件1)和所有工业企业。

园区内含有生活小区和商贸等其他类区块的,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与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分区建设,由相关牵头部门同步推进、分类验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各街道(平台)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辖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组织全面排查,包括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管网建设情况和工业企业规范性方面,形成底数清单和“四表一图”。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要查清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情况,重点查明污水排水体系、雨污有无混接等问题,测绘并厘清现有管网系统布局走向、管网底帐,有无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水户要进行入户调查,建立所有工业企业清单,排查每家企业是否符合整治标准,梳理问题清单,发现问题及时留下书面和影像资料。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排查结果,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属于排水户责任的,明确整改措施;属于管网建设原因的,明确市政管网建设或检测修复计划;属于区域雨污未分流的,明确改造方案。编制“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详见附件2),倒排建设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形成台账计划。

第三阶段:对标整改(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按照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照《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标准》(详见附件3),严格对标建设,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对经督促仍不进行相应整改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执法监管,倒逼整改。

第四阶段:验收评估(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后,按照《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详见附件4)申报验收,验收以现场抽查方式为主,结合台账资料审查的方式开展,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复验,并出具复验意见。

五、职责分工

全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和后续长效管理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平台)要做到设施建设到位、动态管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各责任部门要做到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指导督促到位。

1.区治水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督查、通报、考核。

2.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负责统筹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技术指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区住建局:负责对纳管并符合排水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落实行业管理职责。

4.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负责统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负责对排水户(区块)现场功能性验收;配合“污水零直排”建设工作检查与指导,强化技术保障。

5.各属地镇街(平台):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工业企业截污纳管排查、管网管护、建设和修复整治等工作,督促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改造和截污纳管;建立并实施管网维护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资金、人员、设备等保障;建立完善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平台)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合力推进,确保整治到位。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属地镇街(平台)要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分解,制定辖区内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做到无遗漏点、无盲点,明确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确保整治成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督查、检查和指导服务,严格执法监管,强化信息沟通,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督办。

(四)落实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运维机制,明确管理和养护职责,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提高排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水平、养护质量和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完善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台账资料。

附件:

1.余杭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建设计划

2.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问题清单表

3.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标准

4.余杭区工业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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