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镇街、平台,农林集团,西溪湿地,各流域水利站、水管单位:
2020年是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杭林水〔2020〕15号)精神,在汛期来临之前,认真开展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摸清水利工程现状,及时排除隐患,对于确保安全度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就我区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主要检查内容
(一)10万方以上水库及1万方以上山塘,要求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运行情况及巡查记录,责任人更新情况。
(二)保护百亩以上的堤防、灌溉百亩以上的堰坝,要求检查堤防及堰坝运行情况,有无安全隐患。
(三)排涝闸站、配水闸站、防洪水闸,要求检查泵站、水闸运行情况,保养记录,损坏情况等。
(四)镇级以上行洪河道,要求对河道及堤防进行全方位检查。
(五)在建水利工程,要求对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防汛应急预案等进行全方位检查。
(六)城区积水地段,要求对重点积水地段进行检查,对应急抢排措施进行落实。
(七)水文测报设施和防汛通信设施,要求各有关单位配合水文部门完成全区水文测报设施和防汛通信设施的检查,确保水文信息传输正常。
(八)雨水口、配水节制闸,要对已封堵的雨水口及时打开,配水节制闸要协调好配水与行洪的关系,制定调度机制,落实专人调度、管理。
以上项目必须重点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上报,其余水利工程和设施由所在单位自行检查和处理。
二、非工程措施完善内容
(一)及时调整公布重要水利工程(水库、山塘、堤塘、闸站)安全度汛责任制和行政责任人、管理(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等落实情况。
(二)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和制度,要求对防御组织和制度进行及时更新和上报。
(三)应急预案,要求对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抢险避险方案)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确保预案实时、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