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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余杭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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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和《余杭区金融产业及资本市场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金融办〔201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公开征集余杭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财政扶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类别

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财政扶持项目。

二、项目征集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2月21日至4月30日。

三、项目受理地点

企业申报项目有关材料一式2份送至区财政局1楼东大厅惠企政策集中兑现办公室,政策咨询(企业上市项目)联系人:黄雪放,13335888333;(其他项目):张鑫,18814866770。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境内上市项目

1.签订境内上市服务协议补助

申报条件:对列入区上市培育对象的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正式上市服务协议且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介服务费支付凭证和发票,明细清单;

(4)项目申报承诺书。

2.股改补助

申报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完成上市辅导备案。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市辅导证明(以浙江证监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4)项目申报承诺书。

3.首发上市申请获受理补助

申报条件:企业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材料并获证监会受理。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4)项目申报承诺书。

4.首发上市奖励

申报条件: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监会批复文件、交易所上市通知或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承诺书。

5.上市投资奖励

申报条件:企业上市将募集资金的50%以上投资余杭,按实际投资余杭金额的5‰予以奖励。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募集资金投资余杭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企业境外上市项目

1.首发上市申请获受理补助

申报条件:企业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材料并获境外交易所受理,对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正式境外上市服务协议且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予以补助。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审计机构出具的中介服务费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申报承诺书。

2.境外上市投资奖励

申报条件: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将募集资金的50%以上投资余杭,分段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证明材料;

(4)募集资金投资余杭证明材料。

(5)项目申报承诺书。

(三)上市公司其他资本运作

1.上市企业再融资奖励

申报条件: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再融资,其融资额50%以上投资余杭。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募集资金投资余杭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承诺书。

2.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奖励

申报条件: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并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4)并购重组证明材料;

(5)项目申报承诺书。

3.盘活存量用地奖励

申报条件:区上市及上市培育企业盘活存量用地,通过股权收购方式盘活存量用地的。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盘活存量用地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申报承诺书。

(四)新三板挂牌项目

1.新三板挂牌奖励

申报条件:在新三板正式挂牌。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企业挂牌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承诺书。

2.新三板再融资奖励

申报条件:采取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再融资,其融资额50%以上投资余杭。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募集资金投资余杭证明材料;

(4)项目申报承诺书。

(五)上市企业、新三板迁入项目

1.上市企业迁入奖励

申报条件:区外上市(含借壳上市)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余杭。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表;

上市核准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申报承诺书。

2.新三板企业迁入奖励

申报条件:区外新三板挂牌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余杭。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表;

新三板同意挂牌函;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申报承诺书。

(六)债券融资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用于企业发展或投资余杭鼓励类产业项目。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通知书、债券发行方案、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募集说明书等;

(4)项目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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