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平台,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提高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杭安委〔2020﹞1号)精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部门、各镇街(平台)认真贯彻执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作为复工复产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条件,切实做到安全风险管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执行《杭州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八条措施》(附件1),在复工复产前逐条开展自查工作(已复工复产的要在15天内完成自查)。积极利用好城市大脑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加强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二、强化属地监督检查。各镇街(平台)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一要组织开展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严禁企业强行复工。二要将《杭州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八条措施》传达到所有开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八项重点内容。三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实行差别化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实行承诺制,达到其他要求后可复工复产;对其他企业采用“承诺+抽查”方式加强风险管控,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其中危化企业、“三场所三企业”等要逐家上门检查。四要继续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对重点场所每3天一次轮回服务指导。五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城市大脑智慧安监信息录入平台的录入率、准确率,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每日安全风险承诺,承诺率力争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