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现将修订后的《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成员单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指导意见
为加强医共体内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医共体内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8〕56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组织架构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余卫健〔2019〕32号)、《关于印发<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内部运行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余卫健〔2019〕3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余杭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成员单位负责人选聘工作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中层干部队伍,为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聘任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职位和职数
1.职位:设分院院长、分院副院长;
2.根据分院(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创建等级等综合情况设置职数共87名:
区一院医共体共设置13名,其中乔司分院5名,星桥分院、运河分院各4名;
区二院医共体共设置22名,其中闲林分院、余杭分院各5名,仓前分院、五常分院、中泰分院各4名;
区三院医共体共设置26名,其中良渚分院、径山分院各5名,瓶窑分院、鸬鸟分院、黄湖分院、百丈分院各4名;
区中医院医共体共设置14名,其中崇贤分院、仁和分院各5名,塘栖分院4名;
区五院医共体共设置12名,其中临东分院、南苑分院、开发区分院各4名。
三、范围和条件
㈠选聘范围
1.牵头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
2.成员单位事业正、副科级干部;
3.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
㈡资格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