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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六批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投资项目的通知

2021-05-27 余杭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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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业平台、镇街,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农业局,区委人才办、文创办,金控集团:

为鼓励我区企业申报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提高产业引导基金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新冠疫情难关,更好地为我区创业创新、经济转型升级、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支持,根据《余杭区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余产业基金办〔2019〕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公开征集第六批让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投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创业类企业。是指在余杭区注册设立,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科技型、服务业、农业等产业领域,成立期限一般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3.符合余杭区重点扶持产业导向目录。

(二)成长类企业。是指在余杭区注册设立,成立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的非上市公司,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近一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服务业企业近一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3. 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10%以上,营业利润增长率平均8%以上,税收总额平均增长率10%以上;

4.企业资产负债率在85%及以下;

5.企业符合余杭区重点扶持产业导向目录。

二、项目要求

(一)在余杭区内注册,财政级次属于余杭区;

(二)符合余杭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技术改造能力,企业专业性强、服务面广、带动性强且社会效益显著;

(三)产品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有较大发展空间;

(四)有优秀和稳定的管理团队,团队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五)企业承诺在获得基金支持后不迁出余杭区;即将迁入及规划迁入我区的项目,经认定,视同区内项目给予支持。

三、申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项目申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一)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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