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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
你局《关于要求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余杭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2012年11月27日- 11月30日为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试运行期)。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