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8]129号
关于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司法所
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古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司法所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委办[2008]67号文件精神,拟在古山镇政府大院内对司法所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
二、装修总面积950平方米,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镇政府预算外资金。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