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8]123号
关于永康市公安局看守所监房等
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公安局:
你局要求审批看守所监房等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旧岗楼拆除及移位新建二座新岗楼等相关费用未列入概算,经市政府同意,拟在经永发改[2008]84号文已批看守所监房等扩建项目总投资705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45.5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二、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手续。
二○○八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