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63号
关于永康市石柱镇下里溪村经济合作社
新永康人之家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石柱镇下里溪村经济合作社:
你社要求审批新永康人之家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永康市“新永康人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永康人之家”建设工作的函》精神,拟在石柱镇下里溪村选址新建新永康人之家等建筑。
二、项目总用地4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36平方米,投资700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可研暨初步设计,并提供土地预审意见送审。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