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09]58号
关于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永康市清洁处理站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处要求审批永康市清洁处理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内容是根据市府办[2009]21号《常务会议纪要》和市府办[2009]2号《清洁处理站建设工作协调会纪要》精神,拟在市污水厂内选址新建清洁处理站一座和管理用房等。
二、项目总用地1014.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6平方米,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可研暨初步设计送审。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基建项目 批复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9年6月15日发